第二百二十七章 伯爵亲临,首战告捷
  “罗素·伯克……?”格里高尔喃喃著復读了一遍,同时目光谨慎地盯著眼前的罗素,最后吐出话语来。
  “白马家,大队长格里高尔·托尔兹!”
  他一边开口,身姿已经衝出,同时伴隨著手中长剑不断挥舞!
  在罗素眼中,他竟然看不清眼前的剑锋,这便是格里高尔的剑术,白马剑术——奔腾!
  眼前的格里高尔虽然已经没有骑马,但其气势却如同一头巨大的白马般朝罗素压来!
  最前方本来稳妥的剑锋也隨著格里高尔晃动的小臂而开始扭曲,让罗素根本无法预判下一击落在什么位置而展开防御。
  该死!
  罗素明白,这便是对方的杀招!这名格里高尔显然不打算在自己身上耗太久,而是想通过这难以反制的招式一招制敌。
  要想接下这招,除非自己的速度和观察力快过对方,不然就只能等待对方刺到面前,再做出应对。
  但身为蛇鷲剑术上级骑士的罗素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。
  他快速挥起手中的武装剑,手臂肌肉瞬间鼓起,一股强大的力劲涌上,隨后灌入剑柄挥动!
  “呼!!!”
  罗素將手中的剑朝地面『拍去』,却没有落到地上,而是在最后一刻停下,仅凭藉涌出的剑风掀起战场的沙土。
  顿时,两人的周遭都被黄沙覆盖,对方显然也是愣了片刻,视野瞬间被遮挡,让他一时间有些心慌。
  要知道,自己这一招【白马奔腾】根本就是放弃了防御,转而利用速度和力量一招制敌的奇招。
  但要是在这时被敌人偷袭,他將毫无还手之力。
  因此,在生命与杀敌之间,格里高尔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。
  毕竟,骑士也要感恩生命之神的恩赐,傻乎乎地放弃防御送死不是骑士的风格。
  这么想著,格里高尔连忙扭转姿势,强行剎住了脚步,同时展开了防御架势。
  这一招,是金鞍马本家的招牌招式。
  通过用剑格挡和站姿带来的防御力和核心掌控力,硬接下敌人攻势,隨后爆发出根本无法躲避和接下的反击。
  这一招更是在金鞍马本家的另一旁支金山家族发扬光大,金山骑士便是代表之一。
  虽然那名金山骑士已经死在了骑士晚会前的对决中,死在一个流浪骑士手中……
  但格里高尔却不屑一顾,自己掌握的白马剑术不仅融合了本家的金马剑术,更有家主埃德蒙这位大骑士的感悟。
  不是其余简单骑士剑术能比的!
  下一刻,果然如格里高尔所料,本来在眼前的罗素身影已经不见,隨后身侧一阵强风呼来!
  “已经被我看破了!蠢货!”格里高尔眼中凶光一闪,將手中的剑身朝向身侧敌人的方向。
  而罗素的身影此时也已经破开沙尘,脸色如同从沙中衝出的魔物,握著手中的武装剑一剑砍下!
  格里高尔高兴不已,敌人的行动完全如自己所料,接下来只要自己利用剑术接下这一击,那接下来的反击对方不可能躲开。
  在罗素的剑落下的瞬间,格里高尔听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声音。
  不是金属碰撞的脆响,而是某种更沉闷、更尖锐的、如同铁锤砸碎陶罐的声音。
  他的剑断了!
  那柄陪伴了他十几年的长剑,从护手下方三寸处齐根断裂,上半截剑身连同剑尖旋转著飞上半空,在暮色中划出一道明亮的弧线。
  格里高尔只觉得虎口一麻,手掌被震得失去了知觉,断剑的剑柄从他手中滑落,叮噹一声掉在地上。
  他低下头,看著自己空空的双手,眼中满是难以置信。
  “怎,怎么可能……”
  他的白马剑术融合了金马剑术的精髓和家主埃德蒙的感悟,既有以守为攻,也能出奇制胜。
  他算准了罗素的攻击方向,算准了格挡的角度,算准了反击的时机……
  但他没有算到,罗素的力量会大到这种程度!
  那种力量,不是骑士剑术上级该有的,甚至不是普通骑士该有的。
  能够这般加强力量的剑术,格里高尔只听过一种,那便是狮鷲家的狮鷲剑术!
  但敌人是南境的人,又怎么会学到狮鷲剑术?
  “等等,莫非是……”
  “你……”格里高尔抬起头,看著破开沙尘衝出的罗素,嘴唇哆嗦著,似乎明白了什么。
  没错,只剩下蛇鷲剑术!
  但罗素没有给他机会。
  断剑的残骸还在空中旋转,罗素的长剑已经顺势劈下,剑锋从格里高尔的左肩切入,斜斜划开胸甲,直直劈到右肋。
  没错,只剩下蛇鷲剑术!
  但罗素没有给他机会。
  断剑的残骸还在空中旋转,罗素的长剑已经顺势劈下,剑锋从格里高尔的左肩切入,斜斜划开胸甲,直直劈到右肋。
  鲜血喷涌而出,溅了罗素一脸。
  格里高尔的眼睛瞪得滚圆,嘴巴张开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,他的身体晃了晃,然后轰然倒地,激起一片尘土。
  周围的北境骑士们愣住了。
  他们看著格里高尔的尸体,看著那个浑身浴血的强大骑士,眼中满是恐惧。
  “大,大队长死了!”
  “格里高尔大人!”
  “撤!快撤!”
  有人喊撤退,有人转身就跑,有人还在负隅顽抗,但更多的骑士已经失去了斗志。
  他们的指挥官死了,他们的阵型也被衝散了,如今被困在这座陌生的小城里,前后都是敌人!
  “別让他们跑了!”罗素抹了把脸上的血,长剑高举,“苍顶骑士团,追击!”
  “杀!”
  骑士们齐声怒吼,策马冲向那些溃逃的北境骑士。
  银白色的苍顶骑士甲在暮色中如同一道道流动的寒光,所过之处,血雾瀰漫。
  灰鬣狗的佣兵们也从后方或是侧面杀出,封住了北境骑士的退路。
  那些被强征来的民兵早已失去了战斗的意志,纷纷扔掉武器,跪地投降。
  “別杀我!我投降!”
  “我也是!我也是!”
  几十个农民跪在地上,浑身发抖,头都不敢抬。
  佣兵们也没有为难他们,只是將他们赶到一旁,收缴了武器。
  那些还在顽抗的北境骑士越来越少,有人被砍翻,有人被俘虏,还有人趁著混乱逃出了城,但人数寥寥。
  战斗持续了不到半个时辰。
  当最后一缕夕阳沉入海面时,黑水城的战斗终於结束了。
  城门前那片空地上,横七竖八地躺著北境骑士的尸体,鲜血染红了石板,空气中瀰漫著浓烈的血腥味。
  灰鬣狗的佣兵们在打扫战场,將伤员抬到一旁,將尸体拖到城外。
  民兵们瘫坐在城墙边,大口喘著气,脸上写满了疲惫。
  格伦拄著巨剑,站在城门洞旁,浑身是血,他的皮甲上多了好几道口子,最深的一道在左臂,露出了下面被划伤的皮肤。
  但他没有倒下,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。
  “格伦队长。”罗素策马走过来,翻身下马,“伤势怎么样?”
  “只是皮外伤。”格伦的声音依旧平静,“城里的平民呢?”
  “都在屋里躲著,没人受伤。”
  格伦点了点头,没有再说什么。
  而就在这时,城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。
  一队骑兵从南方的道路奔来,为首的是一个穿著深灰色礼服的年轻男人,马的腰间掛著魔羽剑盾,身姿挺拔,目光沉稳。
  “伯爵大人!”罗素单膝跪地,周围的骑士和民兵们见状也跟著跪下。
  维奥勒住马,目光扫过战场,在那些北境骑士的尸体上停留了一瞬,然后落在罗素和格伦身上。
  “起来吧各位。”他翻身下马,“伤亡如何?”
  罗素站起身,快速稟报:“伯爵大人,此役共击毙北境骑士五十三人,俘虏二十一人,逃走的不到三十人。”
  “那群被强征来的农民,投降的有两百多人,剩下的都跑了,我方……”他顿了顿,眼中闪过一丝自豪,“我方只有几人轻伤,一人重伤。”
  “受伤的也大多是前期拖时间等待支援的民兵。”
  维奥点了点头,嘴角微微上扬。
  南境与北境的首战,是南境告捷。
  是他们贏了!
  “伯爵大人,这都多亏了您的计划。”
  罗素的声音里满是敬佩,“您故意让黑水城看起来像一座孤城,让他们放鬆警惕,他们以为这里只有几百民兵和佣兵,没想到我们早就在等著他们了。”
  “不全是我的功劳。”维奥摇了摇头,“也多亏了你们的执行力,没有你们在前面拼命,再巧的计划也是空的。”
  他走到格伦面前,看了一眼他左臂上的伤口。“伤不重吧?格伦。”
  “不重。”格伦摇了摇头,“伯爵大人,接下来怎么做?”
  维奥转过身,望向北方。
  那里,北境联合骑士大军的主营地还在灯火通明,但他们不会不知道黑水城发生了什么。
  一百名精锐骑士,死了大半,逃回去的不到三十人,这还只是开胃菜。
  他转过身,朝城內走去。
  “接下来?传令下去,先打扫战场,加固城防。今晚再巡逻一晚,明日一早会有新兵来轮班巡逻。”
  “遵命!”
  首战告捷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,很快传遍了南境和西境。
  南境首战告捷!
  波多尔城的街头巷尾,百姓们议论纷纷。
  “听说了吗?北境那些家族派了一百个精锐骑士来打黑水城,结果被我们打得屁滚尿流!”
  “黑水城是哪儿?西境的城市?”
  “是北境的!伯爵占领下的北境城市。”
  “一百个?不止吧,听说有两三百呢!”
  “管他多少,反正贏了!”
  类似的对话在酒馆、市场、码头隨处可见。
  百姓们的脸上不再有先前听说与北境交战时的担忧和恐惧,取而代之的是信心。
  夜幕降临,维奥站在黑水城的城墙上,望著北方那片灯火通明的营地,吉米和罗素站在他身后,沉默不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