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表演
角力结束,眾人的注意力也纷纷集中到了吧檯上,四周不断传来喊声:
“是我们的大诗人!”
“洛顿,好伙计!好久不见了!”
“你上次弹唱的《骑士》,可真不赖,还有其他的故事吗?”
“上次你走之后,又来过个吟游诗人,他的弹唱,天哪,我以为谁在大半夜锯木头。”
“那位確实差点意思。”
“嘿,嘿,伙计们听我的。”
有个醉汉爬上桌子,拍了拍手,吸引住全场的目光。
“那次亨特也在。那个吟游诗人弹琴的时候,亨特正巧推开大门。你猜他怎么说?”
醉汉灌了一口酒,哈哈大笑:
“他说,老杰克,你的门该上润滑油了,怎么嘎吱嘎吱响!”
整个酒馆顿时哄堂大笑起来。
洛顿挑了挑眉毛,但他没笑。或许这是一位落魄的同行,演奏的可能不是很动听,不过绝不至於到醉汉们所说的地步。主要还是在讲笑话。
劳累了一天的汉子们,可別指望他们会捧臭脚。
洛顿不喜欢嘲笑同行,不过他也没出声打扰醉汉们的兴致。
“嘿,洛顿,来一段!”有人开始起鬨。
於是洛顿拨了几下琴弦,欢快的曲调从他的手下流出:
“老麦克住泥潭边,屋子斜斜漏水眠。”
“鬍子纠结似鸟窝,住窝鵪鶉,蛋作租钱。”
……
相比於恢弘的史诗,这却是一首詼谐的小调。逗得酒馆里眾人又是一阵笑声。
先前那贵族也在听著。他坐在椅子上,用手臂支著下巴,那侍从侍立在他身边。听著这小曲,边喝著冰镇的红酒。一曲终了,他转过脸,和身旁同伴道:
“倒还流畅押韵,不过比之我们上次听的宫廷诗人,那还差不少。”
闻言,他的同伴笑了笑:
“你太苛刻了,老友。这样的乡野地方,不过是聊作娱乐而已。”
“也是。”
这边,表演仍在继续。等到大家笑够了,注意力也集中许多,洛顿这才清了清嗓子,神情庄重起来,曲调一变,弹奏起了《亚德洛斯王》来。
“听啊,风中传来兽人们的低吼。”
“血色在简陋的宫殿中盘旋。”
“在那大陆的西方,它们的国度。”
……
这是一首很长的敘事诗,开始时候,酒馆还有些喧譁,不断有人走出走入,低声谈笑。等到后来,整个酒馆变得寂静无声,所有人都下意识放轻了手上的动作,只听见琴音伴著吟游诗人动听的歌喉。
“看啊,平等的约定书写!”
“七位种族领袖,定下不朽的契约,”
“在神圣的王都,奥廷加,那旗帜初举之地,”
“伟大的统帅啊,登临王位。”
……
“旅人啊,若你听见西疆的风在呜鸣,”
“那是它在松针间,诉说这段传奇。”
琴声止歇,酒馆依然寂静无声。
有人砸吧著嘴,在回味刚听到的故事。角落里的牌局已经结束,捲菸在昏暗的角落里明暗闪烁,逐渐燃到了菸嘴,它的主人兀自愣在原地,没赶得上吸一口。
片刻后,贵族的同伴长舒了一口气,举杯將红酒喝个精光,隨后用胳膊碰了碰那贵族:
“现在怎么样?”
侍从为他添上一杯红酒,同伴一把抓过酒杯,不等侍从添上冰块便一饮而尽:
“亚德洛斯王的故事我听其他诗人讲过,也在许多书上见过,但能说的这么精彩的,还是头一遭。”
贵族缓缓点了点头,过了一会儿,他鼓起掌来:
“我原以为今晚会是个无聊的夜晚。”
“这首诗赋予了它色彩。”
史诗结束之后,洛顿又演奏了一首平缓的夜曲,他的表演就此接近了尾声。
“谢谢,谢谢。”
在热烈的掌声中,吟游诗人左右鞠躬谢场,隨后走回了精灵小姐身边。
一个多小时的表演令他有些疲倦,但脸上掛著的笑容却极为热烈。
“哪怕再听一遍,依然会被当初的传奇所震撼。”艾德琳笑著,用力鼓著掌,洁白的双手有些泛红:
“有些好奇你其他的诗歌该是怎样的了。”
“会有机会的。”
洛顿笑了笑,作为精灵的导游,以及决心见证精灵故事的吟游诗人,他们的旅程才刚刚开始呢。
老杰克从一旁凑了过来,他咳了两声,问道:
“新曲子?”
“很早之前我就写完了,不断在完善,这是最新版。”洛顿一口气灌下一大杯麦酒,这种以大麦为原料的酒液度数极低,可以尽情饮用,
“不过我確实没在这里唱过。上次来时,演唱的是……”
他敲敲脑袋,想了想,
“哦,《骑士》。”
老杰克抹著酒杯,说道:
“今天的故事,至少会被镇上的人谈论一两个月。”
“这是我的荣幸。也提前祝贺你生意兴隆。”
晚饭端了上来,洛顿掏出怀表看了看,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。
烤好的嫩羊肉上洒满迷迭香与胡椒,配著芦笋和西蓝花、奶油蘑菇汤,还有一大块白麵包,以及两杯葡萄酒。这是小酒馆能拿出的最高规格待遇。
艾德琳小口小口地吃起来,相比於这一路的见闻,人类世界的餐食似乎並没有给她什么惊喜感觉。
洛顿享受著美食,不多时便吃完了。他端著葡萄酒在酒馆里游走谈天,身为吟游诗人,他很早就养成了这种到处收集故事、情报的习惯。
他每到一个酒桌,都能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。
最后他来到了冒险者们的小桌。一行四人,从他们打扮可以明显看出,分別是战士、法师、刺客与一位牧师,战士由矮人充当,其余三位都是人类。
“各位,敬你们。”洛顿微微有些醉意,但神智依然清醒,他举杯示意。
“讚美你,吟游诗人!真棒的故事!”矮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,说话像扯著嗓子喊叫,刺客嫌弃地捂住他的嘴,矮人顺势往后一倒,连人带凳把瘦削的刺客压倒在地,法师赶忙过去搀扶,三人闹成一团。
只有一位牧师仍然端坐原地,淡然地喝著酒,看著同伴们胡闹。
於是洛顿便与她閒聊了起来,过了一会儿,法师也加入进来。
“为什么来这儿?唔,我们接了个清缴魔物的任务。”牧师抿了一口酒,说道,
“冒险者公会给哥布林开出了一只右耳一枚银幣又四十铜幣的价格,鱼人多一些,有两枚银幣……不过我们杀的最多的还是豺狼人,四枚银幣一只耳朵的傢伙。”
一旁的法师则抱怨著:
“天啊,我从来没在王国境內见过哪个地方有这么多的豺狼人。”
“是我们的大诗人!”
“洛顿,好伙计!好久不见了!”
“你上次弹唱的《骑士》,可真不赖,还有其他的故事吗?”
“上次你走之后,又来过个吟游诗人,他的弹唱,天哪,我以为谁在大半夜锯木头。”
“那位確实差点意思。”
“嘿,嘿,伙计们听我的。”
有个醉汉爬上桌子,拍了拍手,吸引住全场的目光。
“那次亨特也在。那个吟游诗人弹琴的时候,亨特正巧推开大门。你猜他怎么说?”
醉汉灌了一口酒,哈哈大笑:
“他说,老杰克,你的门该上润滑油了,怎么嘎吱嘎吱响!”
整个酒馆顿时哄堂大笑起来。
洛顿挑了挑眉毛,但他没笑。或许这是一位落魄的同行,演奏的可能不是很动听,不过绝不至於到醉汉们所说的地步。主要还是在讲笑话。
劳累了一天的汉子们,可別指望他们会捧臭脚。
洛顿不喜欢嘲笑同行,不过他也没出声打扰醉汉们的兴致。
“嘿,洛顿,来一段!”有人开始起鬨。
於是洛顿拨了几下琴弦,欢快的曲调从他的手下流出:
“老麦克住泥潭边,屋子斜斜漏水眠。”
“鬍子纠结似鸟窝,住窝鵪鶉,蛋作租钱。”
……
相比於恢弘的史诗,这却是一首詼谐的小调。逗得酒馆里眾人又是一阵笑声。
先前那贵族也在听著。他坐在椅子上,用手臂支著下巴,那侍从侍立在他身边。听著这小曲,边喝著冰镇的红酒。一曲终了,他转过脸,和身旁同伴道:
“倒还流畅押韵,不过比之我们上次听的宫廷诗人,那还差不少。”
闻言,他的同伴笑了笑:
“你太苛刻了,老友。这样的乡野地方,不过是聊作娱乐而已。”
“也是。”
这边,表演仍在继续。等到大家笑够了,注意力也集中许多,洛顿这才清了清嗓子,神情庄重起来,曲调一变,弹奏起了《亚德洛斯王》来。
“听啊,风中传来兽人们的低吼。”
“血色在简陋的宫殿中盘旋。”
“在那大陆的西方,它们的国度。”
……
这是一首很长的敘事诗,开始时候,酒馆还有些喧譁,不断有人走出走入,低声谈笑。等到后来,整个酒馆变得寂静无声,所有人都下意识放轻了手上的动作,只听见琴音伴著吟游诗人动听的歌喉。
“看啊,平等的约定书写!”
“七位种族领袖,定下不朽的契约,”
“在神圣的王都,奥廷加,那旗帜初举之地,”
“伟大的统帅啊,登临王位。”
……
“旅人啊,若你听见西疆的风在呜鸣,”
“那是它在松针间,诉说这段传奇。”
琴声止歇,酒馆依然寂静无声。
有人砸吧著嘴,在回味刚听到的故事。角落里的牌局已经结束,捲菸在昏暗的角落里明暗闪烁,逐渐燃到了菸嘴,它的主人兀自愣在原地,没赶得上吸一口。
片刻后,贵族的同伴长舒了一口气,举杯將红酒喝个精光,隨后用胳膊碰了碰那贵族:
“现在怎么样?”
侍从为他添上一杯红酒,同伴一把抓过酒杯,不等侍从添上冰块便一饮而尽:
“亚德洛斯王的故事我听其他诗人讲过,也在许多书上见过,但能说的这么精彩的,还是头一遭。”
贵族缓缓点了点头,过了一会儿,他鼓起掌来:
“我原以为今晚会是个无聊的夜晚。”
“这首诗赋予了它色彩。”
史诗结束之后,洛顿又演奏了一首平缓的夜曲,他的表演就此接近了尾声。
“谢谢,谢谢。”
在热烈的掌声中,吟游诗人左右鞠躬谢场,隨后走回了精灵小姐身边。
一个多小时的表演令他有些疲倦,但脸上掛著的笑容却极为热烈。
“哪怕再听一遍,依然会被当初的传奇所震撼。”艾德琳笑著,用力鼓著掌,洁白的双手有些泛红:
“有些好奇你其他的诗歌该是怎样的了。”
“会有机会的。”
洛顿笑了笑,作为精灵的导游,以及决心见证精灵故事的吟游诗人,他们的旅程才刚刚开始呢。
老杰克从一旁凑了过来,他咳了两声,问道:
“新曲子?”
“很早之前我就写完了,不断在完善,这是最新版。”洛顿一口气灌下一大杯麦酒,这种以大麦为原料的酒液度数极低,可以尽情饮用,
“不过我確实没在这里唱过。上次来时,演唱的是……”
他敲敲脑袋,想了想,
“哦,《骑士》。”
老杰克抹著酒杯,说道:
“今天的故事,至少会被镇上的人谈论一两个月。”
“这是我的荣幸。也提前祝贺你生意兴隆。”
晚饭端了上来,洛顿掏出怀表看了看,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。
烤好的嫩羊肉上洒满迷迭香与胡椒,配著芦笋和西蓝花、奶油蘑菇汤,还有一大块白麵包,以及两杯葡萄酒。这是小酒馆能拿出的最高规格待遇。
艾德琳小口小口地吃起来,相比於这一路的见闻,人类世界的餐食似乎並没有给她什么惊喜感觉。
洛顿享受著美食,不多时便吃完了。他端著葡萄酒在酒馆里游走谈天,身为吟游诗人,他很早就养成了这种到处收集故事、情报的习惯。
他每到一个酒桌,都能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。
最后他来到了冒险者们的小桌。一行四人,从他们打扮可以明显看出,分別是战士、法师、刺客与一位牧师,战士由矮人充当,其余三位都是人类。
“各位,敬你们。”洛顿微微有些醉意,但神智依然清醒,他举杯示意。
“讚美你,吟游诗人!真棒的故事!”矮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,说话像扯著嗓子喊叫,刺客嫌弃地捂住他的嘴,矮人顺势往后一倒,连人带凳把瘦削的刺客压倒在地,法师赶忙过去搀扶,三人闹成一团。
只有一位牧师仍然端坐原地,淡然地喝著酒,看著同伴们胡闹。
於是洛顿便与她閒聊了起来,过了一会儿,法师也加入进来。
“为什么来这儿?唔,我们接了个清缴魔物的任务。”牧师抿了一口酒,说道,
“冒险者公会给哥布林开出了一只右耳一枚银幣又四十铜幣的价格,鱼人多一些,有两枚银幣……不过我们杀的最多的还是豺狼人,四枚银幣一只耳朵的傢伙。”
一旁的法师则抱怨著:
“天啊,我从来没在王国境內见过哪个地方有这么多的豺狼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