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1章 天神殿副殿主,阎君!
  ......................
  北域,月神宫本部。
  圣女峰顶,霜月大殿內。
  寒月武帝端坐玄冰宝座,枯瘦手指紧捏龙头拐杖。
  下首位置坐著个中年男子,身披紫金长袍。
  袍服胸前印著九枚璀璨星辰,此人正是天神殿副殿主--阎君!
  阎君摊开掌心,上头悬浮著一尊巴掌大的金色元神。
  元神残破不堪,悽厉惨嚎响彻大殿。
  “殿主!林凡那小畜生已成气候!他修出三种法则,手里还捏著把邪门帝兵,硬生生破了我帝兵紫雷枪,我不得以才自毁肉身逃亡。”
  这哭嚎求救的,正是刚从妖界捡回一条残命的刑苍元神。
  寒月武帝麵皮猛抽,手背青筋根根暴起。
  前些日子在凛冬城,那小子还只是个武圣圆满的螻蚁。
  要不是我宗圣女苏婉沁拿命相逼,当时她一巴掌就能拍死对方。
  这才过去几天?没想到去妖界转了一圈,居然能把武帝初期的刑苍毁成这副鬼样子?
  看来当初就应该强硬將其击杀!
  “刑苍,你莫不是在妖界嚇破了胆?!”
  阎君五指猛然收拢,一把將刑苍元神塞进袖中。
  转头看向寒月武帝,眼底杀机森然。
  “寒月,这小子既然敢踩我门两宗的脸,你我就应该联手,绝不能让他活著,以这小子的天赋,不出十年,必定称霸天玄大陆!”
  “对了,苏婉沁的太阴本源,抽得如何了?”
  寒月武帝不屑冷哼。
  “她的神魂已磨灭七成,三天后血祭一开,上界通道必成!”
  “至於林凡,他敢踏进月神宫半步,本帝定叫他有来无回!”
  轰隆!
  话音未落,大殿上方的万年玄冰穹顶轰然炸响!
  一柄通体暗红,缠绕三色神火的长刀,宛如天外陨星直插而下!
  刀锋贯穿穹顶,携著毁灭威势,重重钉在寒月武帝与阎君中间的白玉地板上!
  咔嚓!
  坚硬的白玉地板当场炸裂,蛛网状裂纹瞬间蔓延至大殿门口。
  狂暴血煞之气顺著刀身席捲开来,气浪一衝,殿內数十盏长明灯尽数熄灭!
  “老太婆,你刚才说,要让谁有来无回?”
  破损的穹顶上方,传来一道张狂冷喝。
  林凡踏著漫天冰渣,从房顶大洞悍然跃下,稳稳落在殿中。
  他將黑袍尽数磨灭,露出赤裸精壮上半身,胸膛与双臂间,暗金神纹与金色龙纹交织闪烁。
  他往那一站,体內透出的恐怖热浪,逼得周遭玄冰墙壁滋滋作响,蒸腾出大片白雾!
  大黑子化作百丈吞天神犬,庞大身躯直接压在大殿外。
  “汪!老妖婆,你家狗爷又来砸场子了!赶紧把脖子洗乾净!”
  此刻大黑子的修为已经恢復到半步武帝境。
  白芷从狗背上一跃而下,骨笛在指尖飞转。
  她立在林凡侧后方,冷眼扫过殿內两尊武帝。
  寒月武帝猛地从宝座弹起,龙头拐杖直指林凡,目眥欲裂。
  “小畜生!你真敢来送死!”
  她刚要调动极寒法则,阎君身影一闪,一把按住她的肩膀。
  阎君双眼微眯,死死盯著林凡,眼底轻蔑荡然无存。
  他感知得清清楚楚,眼前这青年体內蛰伏的恐怖气血,没有半分虚浮。
  这是实打实,毫无水分的武帝境!
  “短短几日便跨入帝境,难怪能毁了刑苍肉身,当真天赋异稟啊!”
  阎君踏前一步,紫金长袍无风自动。
  武帝境中期的毁灭威压,朝林凡当头砸下!
  “不过,你千不该万不该得罪我天神殿!”
  这等足以压塌虚空的威压临身,林凡却纹丝未动。
  “你就是天神殿另一条老狗?”
  林凡嗤笑道:“废话真多,刑苍的骨头老子早拆了,你这身紫金皮看著还凑合,今天扒下来给我闺女当垫脚布。”
  阎君怒极反笑,眼底杀机暴涌。
  “给我起阵!”
  他厉喝一声,双手猛然合十。
  寒月武帝手中拐杖重重杵地,口中吐出晦涩咒诀。
  轰隆隆!
  整座圣女峰剧烈震颤,刺目的幽蓝与金黄两色光柱冲天而起!
  霜月大殿地面,无数深埋玄冰下的阵纹瞬间点亮。
  这是月神宫动用了数万极品灵石,专为镇杀荒古神体布下了这道诸天封帝绝杀阵!
  大阵开启剎那,殿內重力暴涨万倍!
  周遭空间生生焊死,天地灵气抽得一乾二净。
  千万条幽蓝极寒冰锁破土而出,毒蛇般顺著林凡双腿疯狂攀爬。
  林凡连躲都懒得躲,任由那足以冻结灵魂的冰锁將他死死缠绕,宛如一尊封禁魔神。
  阎君踏空而起,手中祭出紫金法尺,携著镇杀威能,朝林凡天灵盖狠狠拍下!
  “在绝杀阵內,你休想动用一丝气血!给本座跪下!”
  大黑子在殿外急得狂吠,巨爪疯狂拍击阵法光幕,震得整座山峰轰鸣作响。
  “汪!主人当心!这帮老阴逼动用了一条极品灵脉,全压在阵眼上了!”
  白芷刚吹响骨笛,大阵反震之力猛地盪开,逼得她连退十余步,嘴角溢血。
  千万条冰锁死死禁錮著林凡。
  眼看紫金法尺就要砸碎他的头颅。
  林凡缓缓低头,嘴里轻飘飘吐出三个字。
  “动不了?”
  他猛地抬头,双眸瞬间化作纯粹暗金之色!
  体內无缺荒古神体的磅礴气血,融合祖龙精血狂暴伟力,在这一刻毫无保留轰然炸开!
  “给老子碎!”
  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