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签售会一(二合一)
  十二月二日,周五,上午九点。
  魔都少年儿童出版社,总编办公室。
  周明远刚泡好一杯茶,还没送到嘴边,门就被敲响了。发行部主任吴轩推门进来。
  吴轩把文件夹放在桌上,没等周明远翻开就直接开口,“周总,第一次印刷的一万两千册,全部售罄。”
  周明远端著茶杯的手停了一下:“全部?”
  “全部。”吴轩掰著手指头,“新华书店系统昨天下午就断货了,民营渠道今早最后一批也走完了,网上书店昨晚就掛上了『缺货』標识。光这两天,我们接到催货电话不下五十个,魔都本地就有七八家书店说书架空了,顾客来了好几趟都没买到。”
  周明远放下茶杯,翻开文件夹,数字清清楚楚:总印数12000,库存0,待发货订单2300多册,他的手指在纸面上划了一下,像是在確认这些数字不是幻觉。
  “加印的那两万册呢?”
  “已经在路上了,第一批昨天下午从印刷厂发出,今天上午能到魔都仓库,第二批明天到,我们连夜安排了物流,优先给缺货最严重的门店补货,但周总,两万册估计也撑不了多久。”
  周明远手指在扶手上敲了两下,他做了二十多年总编,经手过上千本书,畅销书见过不少,但新人处女作一周內首印售罄的速度,確实罕见。
  “你觉得还能卖多少?”
  吴轩想了想:“年底是旺季,家长给孩子买书当礼物的多,加上这本书的口碑在发酵,网上有人发读后感,论坛里討论的人也越来越多,我估计,年前至少还能走四万册。”
  “那就再加印三万,你下午就跟印厂联繫,让他们抓紧排期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吴轩在文件夹上记了一笔,但没有马上走。他犹豫了一下,“周总,还有个事。”
  “说。”
  “好几个书店的人问我,作者能不能办签售?读者问的也多,说想见见这个十六岁的作家,南京路新华书店的店长昨天亲自打电话来,说他们愿意配合,时间场地都好商量。”
  周明远之前就考虑过签售会的事情,但林书白还是个学生,每天都要上课,时间上比较麻烦,不过现在这个热度,办了確实能再推一把。
  “周总,现在是最好的时机,书卖得快,读者兴趣正浓,作者又有话题性——高一学生,全国作文大赛一等奖,《人民文学》也快发了,这些东西放在一起,签售会不愁没人来。”吴轩再一旁继续劝说到。
  周明远沉默了几秒,然后点了点头:“行,你帮我联繫新华书店,暂定下周六下午,我去跟作者谈。”
  吴轩转身出去了,周明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拿起手机,看了眼时间,翻到林书白的號码,拨了过去。
  电话响了两声就接了,现在刚好是课间。
  “周老师?”
  “小林,告诉你个消息,第一次印刷的一万两千册,卖光了。”
  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,然后林书白的声音传过来:“全卖光了?”
  “全卖光了,很多书店早就断货了,加印的两万册这几天会陆续发出去,应该能顶上。”周明远顿了顿,“我跟你说个事,下周六下午,南京路新华书店,给你办一场签售会,你觉得怎么样?”
  林书白犹豫了一下:“我没签过。”
  “不用紧张,就是给读者签个名,跟大家见见面,你那个字我看过,工工整整的,够了。主要是让读者看看你这个人,十六岁,高一学生,写出这样的书,这个比签名重要,时间定在下周六下午两点,你跟你爸妈说一声,签售会之前我会安排人跟你对接细节。”
  “……行吧,谢谢周老师。”
  “谢什么,你书卖得好我才给你办,你要是卖不出去,请我吃饭我也不办。”
  掛了手机,周明远拿起桌上的內线电话,拨了吴轩的號码:“老吴,签售会的事跟作者定好了,就下周六下午两点,南京路新华书店,你这边把海报设计一下,印好了送到门店,另外,提前跟书店沟通好场地布置,別到时候乱了。”
  “收到。周总,还有一件事——网上书店那边问,能不能搞个签名版预售?就是作者签好一批书,放在网上卖。”
  周明远想了想:“先办完这场签售会再说,到时候让小林多签一些,放网上卖。”
  下午,消息传到了学校。
  林书白是从钟蓉嘴里知道“消息已经传开”的。
  2010年,隨著3g网络全面铺开,智慧型手机已经开始抢夺市场。六月份苹果的一场发布会更是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,真的达成了“既见未来,为何不拜”成就,而恰好林书白的同学里就有个富姐第一时间入手了。
  下午第一节课间,钟蓉拿著手机递给林书白,林书白接过手机看了一眼,是一个读书论坛,帖子標题写著“《夏洛的网》签售会:下周六与十六岁天才作家面对面”,底下已经有二十多条回復了。
  他往下翻了翻,第一条回復是“真的假的?作者才十六?”,第二条是“我买了这本书,孩子特別喜欢,签售会一定要去”,第三条是“南京路新华书店?离我家不远,到时候去看看”。还有人贴出了出版社官方发布的海报图,虽然解析度不高,但能看清“林书白”三个字。
  钟蓉问道:“林书白,这是你吧?”
  “是我。”林书白把手机还给她。
  “你真要办签售会?在南京路新华书店?”
  “对,下周六下午两点。”
  钟蓉收回手机,低头刷了几下屏幕,又抬起头:“底下有人说要组团去,你到时候可得给我们班同学留点名额。”
  林书白笑了一下:“不用留,来了就有。”
  钟蓉眼睛一亮:“那我去!我要买十本,让你签了送给亲戚,我表妹特別喜欢你的书,上次我给她看《夏洛的网》,她抱著不撒手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钟蓉满意的回到座位上,继续低头刷手机,旁边几个女生凑过去,嘰嘰喳喳地议论起来。
  苏婉从旁边凑过来,她刚才一直在听,但没有插嘴。
  “钟蓉那个手机,听说花了好几千。”
  “嗯,苹果的。”
  “你也想买?”
  林书白看了一眼自己抽屉里那部诺基亚,屏幕上有几条划痕,功能完好,但和钟蓉手里那部比起来,確实像上个世纪的东西,他当然知道接下来几年智慧型手机怎么改变世界,但让他心动的不是眼前这款,他知道明年会有一款真正值得换的手机。
  “再说吧,现在的还能用,而且我想等明年的一款。”
  “等明年?什么手机?”
  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。”
  苏婉看了他一眼,没再追问。
  前排的刘洋这时候探过头来,他刚才在抄英语作业,耳朵却一直竖著,什么都听进去了。
  “你们在说什么?签售会的事?”刘洋把笔一放,整个人转过来。
  “对。”
  “我肯定去!我妈说要买十本,让你一本一本地签,对了,你能不能在扉页上多写几个字?就写『赠给我最好的朋友刘洋』。”
  苏婉翻了个白眼,“你脸皮是城墙做的?”
  “我就这么点要求。”
  “你不是已经有一本签名版了吗?样书那本。”
  “那本我收藏,不给人看。我妈买的这些是送人的,不一样。送人的也得有签名,而且得写我的名字,这才显得珍贵,你想想,我亲戚拿到书,翻开一看,『赠刘洋』,他们就知道这书是我兄弟写的,跟我关係铁得很。”
  林书白看著他:“你的逻辑我从来没搞懂过。”
  “不用搞懂,照做就行。”
  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,林书白正在写《四世同堂》,他已经写了快三万字,进度不算快,但很稳。
  林书白把数学卷子写完,然后从抽屉里拿出《四世同堂》的稿纸,他已经写了快三万字,进度不算快,但很稳,每天两千多字,周末多写一些,照这个速度,寒假之前完成初稿没问题。
  他现在写的是祁瑞宣在北平沦陷后的那段內心挣扎,老舍的文字风格平实、克制、不煽情,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人心上。
  手机在抽屉里震了一下,他掏出来一看,是周明远发来的简讯:“海报设计好了,发你彩信看看。”
  林书白打开彩信,图片加载了几秒,海报是竖版的,上面是《夏洛的网》的封面图——灰色蜘蛛掛在网上,粉色小猪仰著头,中间一行大字:“《夏洛的网》作者林书白签售会”,底下是时间、地点,还有一行小字:“与十六岁天才作家面对面”。
  他把手机递给苏婉,苏婉看了一眼,嘴角翘起来,“这个海报做得不错,不错嘛,天才作家”
  “出版社写的,跟我没关係。”
  “你確实是。”苏婉把手机还给他。
  快放学的时候,刘洋从前排转过来:“书白,签售会是几点?”
  “下午两点。”
  “我一点就到,我帮你占位置。”
  “你占什么位置?那是我签,不是你。”
  “我帮你占排队的位置,万一到时候排了长队,我站前面,帮你维持秩序。”
  苏婉在旁边懟了一句:“你站前面,人家以为你是来签售的。”
  “那也行,我不介意。”
  放学铃响了,三个人走出教室,走廊里人挤人,刘洋走在前面开路,大嗓门喊著“让一让让一让”,像一辆开路的警车。
  苏婉和林书白往公交站走。
  “你那个《四世同堂》,今天写了多少?”苏婉隨口问道。
  “两千多字,进度还行。”
  “你每天写这么多,不觉得累?”
  “写东西对我来说不是累,是......”林书白想了想,“更像是一种习惯,我其实蛮享受的。”这点林书白確实没有骗人,他前世写了那么就的网文,写作这种事真的已经成了习惯。
  到家的时候,王秀兰正在厨房忙活,林建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手里拿著遥控器。
  王秀兰从厨房探出头,“回来了?签售会的事,你那个编辑又打电话来了吗?”林书白中午已经和父母说过了,但王秀兰显然还想知道更多细节。
  “发了简讯,说海报设计好了。”
  “给我看看。”
  林书白掏出手机,打开彩信递过去。
  王秀兰擦了擦手,接过手机看了几秒,点了点头:“做得挺好,你周六穿什么?上次那件浅蓝色衬衫不错,搭配那件深色外套,对了,那双白色帆布鞋刷了吗?”
  “刷了,放心吧。”
  “还有,你那签名练了吗?別到时候写得太难看。”
  林书白从书包里拿出草稿纸,把练了的签名给她看,王秀兰看了一眼:“这个『白』字画个圈,人家能认出来吗?”
  “作家签名都这样。”
  “那你多练练,別到时候写得不一样。”
  林建国从沙发上站起来,凑过来看了一眼那张海报:“这个『天才作家』说的我儿子?”
  “说的你儿子。”王秀兰把手机还回去。
  林建国点了点头,“那我下周六得去。”
  “你当然得去,你儿子签售,你不去像话吗?”王秀兰转身回厨房了,“我去做饭,你们俩別在这儿挡路。”
  晚上,林书白坐在书桌前,继续练签名,他写了十几遍,找到了一种流畅的写法——“林”字连笔两秒,“书”字简写两秒,“白”字一个圈一秒,五秒钟一个签名,比最开始快了一倍。
  他又写了几遍,確认每次写出来的形状差不多,然后把草稿纸放到一边,拿出《四世同堂》的稿纸,继续往下写。
  写到十一点,他放下笔,把稿纸整理好。
  他关上檯灯,躺到床上,脑子里闪过签售会的画面,然后他又想起了钟蓉手里那部手机,作为穿越者,他知道2010年的苹果4虽然惊艷,但真正让他心动的是明年才会发布的苹果4s,或者是那款將重新定义手机的產品,不急,再等等就是了,他翻了个身,慢慢睡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