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从天而降
  【叮~恭喜宿主完成五千米长跑】
  系统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,带著点欢快的调子。
  【任务“路神人的第一步”已完成】
  【奖励“无尘之地”已升级为永久版本】
  【恭喜宿主,你做到了。】
  跑完了?
  他抬起头,看了看四周。
  终点线就在后面十几米的地方,红色的带子早就被收走了,只剩下两根光禿禿的杆子立在那里。
  他做到了。
  他跑完了五千米。
  路明非站在那里,看著那两根光禿禿的杆子。
  终点到了,没有人等他。
  欢呼声已经散了,横幅已经收走了,人群已经去义大利餐厅了。
  只有他一个人,站在空荡荡的操场上。
  他那么孤独,连苏晓檣都不肯与他同病相怜。
  “爱得那么深,比谁都认真,可最后还是只剩我一个人……”他难听地哼著歌。
  他低下头,开始往前走。
  陈雯雯说过,长跑跑完不能直接休息,要走一会。
  至於要走到什么时候?
  算了,她也没告诉他。
  路明非就这么走著,影子越走越长。
  “哼哼,我对普通的人类没有兴趣。”
  不知过了多久,一道声音从他身后传来,很清脆,一股中二腔调。
  “如果你们当中有外星人、未来人、异世界人或者超能力者,就儘管来找我吧!”
  在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,他的脑子可能出问题了。
  人跑完五千米,產生点幻听也是正常的。
  他这么想著,然后那个声音又响了。
  “喂!那个超能力者!说你呢!”
  路明非慢慢转过身。
  夕阳的光从西边照过来,刺得他眯起眼睛。
  在逆光里,他看见一个人。
  她穿著白色的水手服,领口繫著红色的领结,裙摆在膝盖上方,露出一截细长的腿。
  袖子上別著红色的臂章,上面写著三个字:
  sos团。
  她就站在他的身后,双手叉腰,下巴微微扬起,深咖啡色的头髮和黄色的蝴蝶结髮带飞扬起来。
  看不清脸,只能看见那个轮廓。
  那个轮廓很好看。
  是凉宫春日吗?
  她站在夕阳里,站在他刚刚跑过的终点,站在那个没有人等他的地方。
  路明非忽然觉得,自己是不是穿越了。
  穿越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。
  在他跑完五千米之后,在他一个人站在终点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时候,凉宫春日从天而降,站在他身后说那些中二到爆的台词。
  这个世界里,居然有人等他。
  他现在是什么表情?
  大概是那种“唉唉唉”的表情吧。
  像阿虚。
  像那个被凉宫春日拽进异世界的普通高中生,每次看见团长发疯时,都会露出那种“唉唉唉又来了”的表情。
  可这一刻,路明非忽然觉得,如果这是异世界,那他愿意留下来。
  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使。
  他等了十六年。
  在他最衰的那一刻。
  天使来了。
  夕阳照在她身上,把她的轮廓勾成一道金色的光。
  路明非看著她,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  他想说你是天使吗?他想说你怎么会在这里?他想说,你知道吗,我刚才真的很难过。
  可他最后说的却是:
  “师妹……你真非主流。”
  “你才是肥猪流!你全家都是肥猪流!”她衝过来,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,“这是凉宫春日,没见过啊?”
  路明非被她拍得晃了一下,膝盖一软,差点跪下去。
  夏弥眼疾手快,一把扶住他。
  “哎哎哎,你怎么了?”
  “没事,”路明非摆摆手,“跑完五千米,腿有点软。”
  “五千米......十二圈还要多啊,师兄,你可真厉害,还带著伤呢。”
  厉害?
  从来没人这么说过他。
  婶婶说他没用,叔叔说他老实,路鸣泽说他废物,老师说他拖后腿,同学们当他透明。
  从来没人说他厉害。
  夏弥低头看了看他的膝盖。
  运动裤上破了一块,血痂糊在上面,黑红色的,看著挺嚇人。
  “你这是……”她皱了皱眉,“摔了?”
  “嗯,起跑的时候。”
  “那你还跑完了?”
  “跑完了啊,”路明非说,“我觉得既然报了名,总得跑完吧。”
  “不是想著跑完给陈雯雯送白玫瑰了?”
  夏弥笑眯眯地说道,狡黠的样子像一只小狐狸。
  路明非大囧,连忙扯开话题:“你……你怎么在这儿?”
  夏弥鬆开扶著他的手,往后退了一步,摆出双手抱胸的姿势。
  “来找人啊。”
  “找谁?”
  “超能力者啊,”夏弥一本正经地说,“sos团的口號你没听见吗?我对普通的人类没有兴趣,我要找外星人、未来人、异世界人或者超能力者!”
  “然后呢?”他问。
  “然后?”夏弥指向他,“然后我就找到啦。”
  “找到什么?”
  “你呀。”
  “我?”
  “对呀,”夏弥说,“我看来看去,整个操场就你一个还在跑。”
  她顿了顿,往前走了一步,凑近他。
  “你不是超能力者,谁是?”
  她伸出手,一点也不嫌弃他脸上的汗,把他的一张衰脸捏成笑脸。
  “我不是。”路明非苦笑摇头,他可没忘记保密条例。
  “切,师兄你真没品味誒,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是对漂亮小师妹表示认可吗?”
  “认可认可,你是我见过最还原的coser啊。”路明非从善如流。
  “对呀,”夏弥理直气壮,“我想著要惊艷全场嘛。”
  路明非心想师妹你確实很惊艷呀,但可惜现在全场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。
  不过,好像也不怎么可惜?
  “那你怎么没在啦啦队那边?”
  夏弥的表情垮了下来。
  “唉,別提了。”她松嘆了口气,“我没被选上。”
  “为啥?”
  “他们说……”夏弥撇撇嘴,学著不知道是谁的口吻,“同学,你的身材不適合我们啦啦队的风格。不適合!风格!”
  “那……节哀啊。”
  路圣僧双手合十,对眼前的漂亮女菩萨頷首。
  他忽然狂笑起来,笑得咳嗽,蹲下去捂著肚子,笑得喘不过气来。
  眼前的这个女孩,她穿著凉宫春日的衣服,站在空荡荡的操场上,站在夕阳里,站在他面前。
  她的啦啦队梦碎了,被人用“身材不適合风格”这种鬼话打发了,可她还在那里,抱著胸,神气活现。
  路明非忽然觉得赵孟华的这场聚餐实在是太棒了。
  都是因为这场聚餐,他才一个人留在操场上。
  因为一个人留在操场上,他才会遇见夏弥。
  因为遇见夏弥,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种人。
  漂亮、捣蛋又二不兮兮。
  她可以穿著cos服在空荡荡的操场上找人。
  她可以用“我对普通的人类没有兴趣”这种中二台词当开场白。
  她可以前一秒被人拒绝,后一秒就像没事人一样站在这里,把他捏成一张笑脸。
  她同时是林志玲……和相声演员啊!
  “笑......笑你妹啊笑。”夏弥伸出手,把他今早特意洗好的头髮挠成鸡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