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1章 从细节处入手
  7月8日,星期一
  上午8点半。
  “叮铃铃....”
  金胜正在洗漱的时候,外间手机响了起来。
  放下毛巾,快步走了出去。
  是一个座机號码。
  0530开头,正是当地这边的。
  估计是检察署打过来的。
  “金律师嘛,我是乔庆瑞。”
  “哦...乔检察官你好。”
  “你申请调取的两个新证据,目前已经在我这边了。”
  “多谢乔检,我马上就过来。”
  “好,我就在办公室。”
  “...........”
  结束通话后,金胜也加快了速度。
  同时发了个信息给施磊和蒋梦瑶。
  9点钟,一行三人准时出门。
  几分钟的路程,很快就进入了检察署。
  还是三楼办公室。
  金胜敲过门后,径直走了进去。
  “乔检察官,早上好。”
  “你们好。”
  乔庆瑞递过一个文件袋道:“这是时小迁的所有前科记录。”
  “里面还有他在案发当晚,从那个地方进入的视频截图。”
  “至於他身上其它財物部分,暂时还没有定论。”
  “治安方面也解释过详细的原因,认为与本起案子並无直接关联,便做了另案处理。”
  “关於你提的情景模擬,由於得协调各方,目前领导正在考虑当中,可能还要一段时间。”
  “但为了案子能更好查清事实,估计同意的概率很高。”
  “还有你提到的三次讯问,两次笔录的情况,我也向负责此案的主办警官进行了查证。”
  “第一次是在案发后不久,只属於普通询问性质,所以並没有形成正式的笔录。”
  “你在卷宗中看到的两次笔录,一次为治安局审讯室,另一次是在看守所內。”
  “但很遗憾,同步的录音录像,只有看守所这一次有。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3条,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,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。”
  “除了重大犯罪案件有严格规定之外。”
  “治安机关有权自主决定是否『录音或者录像』。”
  金胜表情平静,实则心里冷笑不已,这是明晃晃在搞事情啊!
  里面没问题才怪。
  就是不清楚,乔庆瑞是否也参与了其中。
  自己看过两份口供,有『异议』的,正是治安局这一份。
  在看守所那次,郭立民很鸡贼搞了引导性提问,乾脆避开了关键点。
  乔庆瑞作为一名检察官,自己都打出明牌了,他不可能会看不到。
  想玩....那就陪他好好玩一下。
  但先说好,玩出火可別怪我。
  先是伸手接过文件袋,金胜才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:“那看来这位郭警官,接下来要有大麻烦嘍。”
  “他可能忘记了一点,卷宗里有一份伤情鑑定报告。”
  “给出的等级是:重伤...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治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。”
  “一旦涉及致人重伤的案件,无论起因是什么,在讯问过程中,必须要进行同步的录音录像。”
  “既然眼下没有,那第一份笔录就要作为『非法证据』,直接予以排除。”
  “因为我实在不清楚,其中是否涉及了『诱供』、『逼供』.....等非法手段。”
  “而这第二份,正是基於第一份基础上进行的补充说明。”
  “因此同样要予以排除掉。”
  “哪怕到了法庭上,我相信法官也一定会支持这个论据的。”
  “乔检察官,你说是这个理吗?”
  金胜的话音落下,耳边纸张翻动、敲击键盘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  办公室內突然变得极度安静。
  眾人立即也都抬头看了过来。
  目光各有不同,好奇、看热闹、探寻....等等。
  但心里都浮现了一个问题,所以这是准备正面硬刚吗?
  大家都是专业人士,金胜口中所引用的法条,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
  严格算起来,郭立民都能称得上失职了.....
  真要是上了法庭,说不定连法官都会骂娘。
  乔庆瑞此时皱著眉头,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  张了张嘴刚准备说话的时候,金胜又继续道:“结合案卷中所有资料、证据,我是不是还能这样说。”
  “时小迁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后,被马义阳追上。”
  “妄图带著偷盗而来的財物脱身,便掏出隨身携带的尖刀开始攻击。”
  “由於马义阳服过5年的兵役,体格健壮,接受过严格的训练。”
  “所以在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,无奈反击才將对方击伤。”
  “不知道这样.....算不算是正当防卫。”
  “乔检察官,你觉得呢?”
  (double kill)
  连续两个问题,金胜直接把乔庆瑞给问得有点懵。
  但他也不是毫无准备。
  就晃了几秒钟,便回过了神。
  “金律师,既然你觉得治安提交的口供有瑕疵,那我给马义阳重新做一份。”
  “有任何情况都能仔细说清楚。”
  “这样总该行了吧!”
  金胜笑著点头道:“当然,讯问嫌疑人,这也是你们检察署的权利。”
  “但基於这位郭警官连续出现违规行为,並且全都是针对我方当事人。”
  “我非常怀疑他的动机。”
  “甚至这个录音录像到底是没开,还是故意藏起来,那也有待商榷吧!”
  “所以现在,我正式向贵检察署提出立案监督。”
  “同时也会向上级治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。”
  “麻烦乔检察官帮个忙,带我去走一趟『其它部门』如何。”
  办公室內其他检察官听完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。
  这是逮著对方不鬆手,整死人的节奏啊!
  问题是人家手里有证据。
  肯定一告一个准。
  脱衣服不至於,但弄个『小处分』掛身上概率很大。
  乔庆瑞此时有点发毛,心里甚至產生了一丝悔意。
  其实第一次的讯问录像,眼下就在自己手里。
  里面有什么猫腻,更是心知肚明。
  同时脑海里也不由回想起,几天前去治安局找郭立民的情景。
  当时拿到时之迁的犯罪记录后,自己突然提出要调取录音录像。
  郭立民闻言,脸色立马变得有点难看。
  最后经过交谈、追问,才清楚缘由。
  之后在对方再三拜託之下,还是选择了拿『人情』,帮他一把。
  因为自己在心里衡量过得失,认为问题不大。
  哪怕金胜这边不肯,有疑惑,最多重新做一份笔录就行。
  郭立民毕竟是在县治安局工作,以后万一有啥事情的时候,他绝对能帮得上忙。
  所以.....为了利益最大化,就答应了下来。
  可谁曾想......金胜却不按常理出牌。
  不论是立案监督、还是向上级反映。
  只要隨便一查,这事铁定包不住。
  按照相关规定,治安局给嫌疑人做笔录的时候,通常需要两个人一起。
  除了郭立民之外,当时还有另一个同事在场。
  之后更是把录音录像放入了档案室,进行过登记造册。
  漏洞实在太多,瞒不住啊!
  虽说解决办法也有,但总不能为了一个错误,犯下更大的错误吧!
  可眼下自己把话都说出口了,还需要想办法圆回来才行。
  定了定神后,乔庆瑞开口道:“金律师,我同事们还得忙工作,不如咱们去会议室聊吧!”
  “好啊...没问题。”
  金胜答应的很爽快。
  既然能主动约自己单独聊,那里面说法可就多了。
  很多刑事类案子,不一定就非要开庭才有结果。
  治安、检察,这两个环节直接解决掉的案子更多。
  至於民事类的,那就海了去了。
  在普通律师的理解中。
  调解这个行为,能极大程度减少审理时间,有效解决一些爭端。
  根据相关数据统计,经济类案件,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的,超过60%以上都履行了义务。
  而通过判决执行的,只有不到30%。
  可有些案子......法官和调解员,会反覆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,势必要在这个阶段就把纠纷给完结掉。
  知道为什么吗?
  这里有个潜规则.....
  第一:案子情况复杂,双方当事人很难搞。
  各有各的道理不说,还有一定的证据支持。
  同时案例库中判例的支持力度不够,爭论不小。
  无论怎么判,都会有一方不服。
  一旦上诉,改判、发回重审,法官就会很头疼。
  可用上调解手段后,那二审的改判率....就会为『零』。
  因为这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,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。
  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,都具有法律效力。
  只要没有履行,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  第二:明知道不占理、不占法,可有亲朋好友、领导『打过招呼』的案子。
  上了庭,无论怎么判,最后输的一定是法官自己。
  而通过调解,就能完美搞定。
  大家都满意不说,人情也给出去了。
  打个最简单的比方:
  一辆轿车行驶在路上,正准备向右拐弯的时候,一个老人站在护栏旁突然摔倒了。
  双方没有一点接触,甚至两者之间的距离还有好几米。
  哪怕交警出了事故认定,说司机没有责任。
  可老人的家属却不服,直接告到了法院。
  最后经过调解,司机赔了一笔钱。
  你说这是为什么?
  ............
  隔壁小会议室中,四人正式落座。
  乔庆瑞看了两眼施磊和蒋梦瑶两人,在隱晦的提示,想要单独谈。
  可金胜却完全就当没看到。
  从邀请来会议室那一刻,主动权就掌握在了己方手里。
  爱说不说。
  『咳....』
  乔庆瑞见金胜丝毫不为所动,隨即乾咳一声道:“金律师,说起郭立民这个人,我前几天特意去打听过。”
  “虽说有点小毛病吧,可人並不坏,业务能力还挺强的。”
  “至於这次的违规,我想也是事出有因。”
  金胜淡淡的瞟了他一眼,没有接话。
  违规还特娘违出理了。
  连『事出有因』这种话都能说的出来,也不嫌害臊。
  眼见金胜没接话,齐庆瑞又接著说道:“前段时间,治安那边有一次工作岗位调整。”
  “郭立民本来有机会往前进一步的。”
  “可出於一些原因,最后竞爭失败了。”
  “心里估计憋著火吶!”
  “还有这个案子,本来並不是他负责的,但领导直接点了他的名。”
  “说起这个,其实就跟你们律所分配案子一样。”
  “哪怕你再不想接,也无法直接拒绝。”
  说到这里的时候,乔庆瑞停顿了一下。
  可金胜依旧一言不发。
  『共情』这一套,自己太熟悉了,前段时间经常在法庭上使用。
  都已经完全免疫了。
  乔庆瑞嘴角抽了抽,继续说道:“金律师,说真的....大家相互体谅一下,你也別跟他一般见识了。”
  “至於笔录这一块,我保证给你当事人安排得妥妥的。”
  “你看这样行不行。”
  估计是一直没接话,所以这次直接发问了。
  金胜隨即调整了坐姿,身体略微往前倾。
  “乔检察官,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。”
  “大家虽然都是打工的,可性质却不同啊!”
  “他郭立民既然穿了这身衣服,那就得负起这份责任。”
  “如此轻易就把个人情绪带到正常工作中来,他是有发泄渠道了,可我当事人怎么办?”
  “无论是他们治安、还是你们检察、亦或是法院,你们办的是案子吗?”
  “是別人的人生、是一家子的前程啊!”
  “多少人为了寻求一个公平公正,寧愿花费大量精力、財力、物力在奔波。”
  “或许他们最后得到的,远不如付出的多。”
  “甚至是失望而归。”
  “可为什么明明知道,却依旧要这么去做呢?”
  “就拿眼下这个案子来说好了。”
  “我的当事人马义阳,他有错吗?”
  “凭什么你郭立民就得把『不满』撒到他身上去。”
  “他得罪你了?”
  “还是说小偷是你家亲戚啊?”
  “身为一个执法者,要是连最基本的中立、客观原则都做不到,呵呵......”
  说完后,金胜冷笑著摇了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