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3章 就这几招,那就收尾了
  眼下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时机,金胜怎么可能会放过。
  过了一会儿,等法官看的差不多之后,金胜继续开口说道:
  “法官阁下,被告人周阳在聊天记录中,明確的承认了他出轨毛雪芳的事实。”
  “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。”
  “而被告方律师刚才的陈述,完全就像是专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,故意编织的谎言。”
  “我很怀疑,其中是否存在教唆的嫌疑。”
  “另外,毛雪芳更是涉嫌『偽证罪』。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,在刑事诉讼中,对案件有重要关係的情节,故意作虚假证明,意图隱匿罪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  “而由她亲笔所写的这份承诺书,就是最好的证据。”
  既然毛雪芳这么喜欢蹦躂,金胜不介意再踩上几脚。
  真当自己怀孕了,就天下无敌是吧!
  还有徐华波,金胜的潜台词中,直接给他定了一个『妨害作证』的嫌疑。
  搞不好也能送进去。
  相比起徐华波说的故事,显然是聊天记录更有说服力。
  听到金胜这番掷地有声的话。
  主审法官先跟合议庭其他两位法官小声沟通了一下。
  接著问道:“被告人周阳,在8月22日的聊天记录中,你明確承认了出轨的事实。”
  “对於这一点,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?”
  语气中有那么一点威严的感觉。
  面对法官的询问,周阳脸上有点惶惶不安。
  嘴里也不由得吞咽了一下口水。
  “我.....我当时只是出於愧疚,不想再刺激到小婷,这才隨口承认的。”
  “其实那天,我们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。”
  “在房间也是討论工作上的事情。”
  这模稜两可的回答,看样子是还想再挣扎一下子。
  那闪躲的小眼神,差点没给金胜看乐了。
  主审法官可没那么容易忽悠。
  紧接著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,你跟毛雪芳从来没有发生过亲密关係对吗?”
  “请回答我,是或者不是。”
  周阳额头有点出汗了。
  感觉怎么回答都是错误。
  说『不是』,那刚才一番话就全是在放屁,间接证明了毛雪芳做偽证。
  说『是』,选择死扛到底,最后一旦被查实,刑罚或许会被加重。
  这哪是选择题,完全是个『送命题』。
  没办法,只能发出求助信號了。
  可徐华波也是毫无办法,乾脆选择视而不见。
  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法官向被告提出的问题。
  应由被告本人回答,律师不能代替被告回答。
  “被告人周阳,请立即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  等了好一会儿,眼见周阳一脸的纠结,就是不开口。
  主审法官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,甚至连发问的语气,都更加严肃了。
  “不是....”
  这话一口出,周阳顿时感觉被抽光了力气,身子有点发软。
  金胜看到了一个小细节,也不知道是不是如自己想的一样。
  徐华波貌似给了提示,装作拿资料的时候,手微微晃了两下。
  这是打算直接放弃掉毛雪芳了。
  听到这个答案后,主审法官没有丝毫犹豫,立即发言道:“被告人周阳,现已承认与毛雪芳存在亲密关係。”
  “鑑於毛雪芳出具的承诺书,会完全改变本案事实的认定。”
  “符合『偽证罪』的构成要件。”
  “故此,法庭会於本次庭审结束后,移交治安机关,予以查证。”
  金胜心里舒坦了,看来『重婚罪』大概率也是跑不了啦!
  治安机关出手,两人之间的种种事跡,很快都会浮现。
  法官到时候直接可以一目了然。
  没办法,律师去查证,肯定跟相关部门的便捷程度不一样。
  金胜可没有能隨便,就给出完整证据的统子哥。
  否则还费什么脑细胞掰扯,一件件往外丟就行了。
  对方律师就算能飞都没用。
  徐华波此时的脸色,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看。
  反倒是徐美凤,有点后知后觉的样子。
  只能说,不懂法真可怕。
  “现在庭审继续。”
  “被告方律师请注意,『重婚罪』这个指控暂时搁置。”
  “待到查证过后,再行处理。”
  “你可以就『侵占罪』发表质证意见。”
  主审法官才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磨蹭,先把庭审程序给往下走再说。
  但是这个信任度,几乎为零了。
  这波,金胜血赚。
  小样,连功课都没做好,还跟我玩『讼棍』这一招。
  不妥妥的送『人头』嘛。
  徐华波很明显心態受到了一定的影响,稍稍有点手忙脚乱。
  “法官阁下,对於自诉人指控的『侵占』,我方並不认同。”
  “据我当事人描述,陈伊婷是孤儿,没有任何亲人。”
  “在得知了徐美凤打算趁著两人结婚之际,出钱购买一套房產赠送给两人,用於婚后居住之事。”
  “陈伊婷当时主动提及,自己有一笔25万元的存款,可以拿出来。”
  “2018年10月13日,由陈伊婷发送给周阳的语音消息中,明確了这一点。”
  “所谓的『哄骗』,是根本不存在的。”
  “因此我方当事人,並不具有將他人財物,占为己有的故意。”
  “仅凭这一点,就无法被认定为『侵占行为』。”
  金胜也不开口反驳,就静静的看著他表演。
  利用己方出具的证据来反攻。
  算是一个优秀刑辩律师的必备技能了。
  徐华波也仿佛已经跳出了刚才的不利,越说越有底气的样子。
  “至於什么故意设计成『婚前財產』,更是自诉人的臆测,毫无事实依据。”
  “真实的情况,是周阳在上网的时候,无意中看到了海悦小区,正在对外发售。”
  “该小区距离工作的地方比较近,房屋的价格也比较合適。”
  “联想到自己正好要买房的需求,所以在当天就过去进行諮询。”
  “在经过实地查看后,周阳非常满意,隨后联繫了自己的母亲徐美凤,当场就签订了购房合同。”
  “可由於当时正处於上班时间,周阳不想打扰陈伊婷的工作,同时也因为需要办理按揭贷款业务。”
  “所以就先行登记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份信息。”
  “周阳和徐美凤母子二人,从始至终都没想过独自『占有』这个房子。”
  “同样,2018年12月8日,由徐美凤发给陈伊婷的微信消息中,也提到了这一点。”
  “法庭可以进行查验。”
  不得不说,徐华波能混成合伙人,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  要想构成侵占罪,有四个必要的条件。
  第一:行为人必须存有明確、具体且非法的占有他人財物之意图?。
  第二: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行为?。
  第三:被侵占的財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標准?。
  第四:行为人必须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,仍然坚持拒不交还??。
  徐华波知道在现有的证据中,想要全盘否认根本不可能。
  所以就盯著其中最难界定的一点来打。
  眼下这两段说词,就是为了模糊掉周阳和徐美凤两人,具有主观故意这一点。
  先点明主题,再辅助说明。
  这叫『以点破面』,『借力打力』。
  辩护的思路很清晰啊!
  只是很可惜,他的说法里有个很小的逻辑漏洞。
  这时候,主审法官听完了几段语音后,又开始发问了。
  “被告人周阳,你在10月13日的微信中提及。”
  “徐美凤跟你说过,不管你们俩能出多少钱,她都会再添一点买房。”
  “这句话中的『你们俩』,指的是你和陈伊婷对吗?”
  金胜也来了兴趣。
  这个叫董善的法官很有意思啊!
  都开始抠细节了。
  看来是认准了周阳这个软柿子。
  又把问题拋给了他。
  或许主审法官认为,刚才击破过他的心理防线了,再来问他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。
  这次周阳倒没有一点迟疑的回答道:“是的。”
  主审法官紧接著问道:“所以说,是徐美凤先问的,你们能出多少钱。”
  “接著你去告诉的陈伊婷,才有她出资25万的事情。”
  “对吗?”
  周阳又一次愣住了。
  这个逻辑还真没毛病。
  都不用金胜出手,对方就已经捉襟见肘了。
  这是个负责任的好法官啊!
  真给力。
  金胜可太舒心了。
  从没想到过,『原告位』竟然还有这个福利。
  以后看来得再试试。
  徐华波此时整个人都不好了,看来是自己的辩护策略出了问题。
  搞得主审法官,对己方的信任度全无。
  频频挑刺不说,还跳过自己去问周阳。
  碍於规则限制,他还真没什么好办法。
  早知道就先不搞『重婚罪』这个点了。
  徐美凤此时就算再迟钝,也能看出不对劲儿了。
  她才不会去管什么规定。
  可刚想开口说什么,主审法官继续发问了。
  “被告人周阳,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  此时,周阳眼睛向左右两边瞟了瞟,一咬牙回道:“是的。”
  “是我妈先问的,问我和小婷有多少钱。”
  “但是那个25万,確实是小婷主动说要出的。”
  “哪怕她当时跟我说没钱,相信我妈也不会说什么的。”
  金胜的嘴角,不由得掛上了一丝笑容。
  在事实面前,谎言不堪一击啊!
  『主动出钱』这个点先被打破了。
  徐美凤具有『侵占意图』的嫌疑被加深了。
  “对...我当时也就是隨便说说的。”
  “就算他们小两口都说没钱,我也得把房子给买了。”
  “再说了,小婷是个孤儿,一个亲人都没有。”
  “我这个当婆婆的,跟她的母亲有什么区別。”
  周阳的话音刚落,徐美凤在旁边倒是附和了几句。
  主审法官没有计较,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。
  徐华波连忙开口补救道:“法官阁下,虽说徐美凤確实询问过关於出资的问题。”
  “但也只是跟周阳隨口一问,並没有直接去找陈伊婷。”
  “根本谈不上具有主观故意。”
  “后来陈伊婷出了钱,徐美凤也明確的表示过,房子会有她的一半。”
  “这一点我刚才就已经提到过,聊天记录也能证明。”
  主审法官听完之后思索了一下,没有再针对周阳进行发问。
  反而转头看向金胜这一边道:“自诉人,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?”
  没有点名,那就应该是在问金胜。
  看来主审法官是略过对陈伊婷进行询问了。
  既然已经摸清对方的底,金胜也没必再浪费时间。
  前前后后布局了这么久,也差不多到收割的时候了。
  其实金胜丟出来的这些证据,什么录音、聊天记录等等.....
  除了用作立案之外,只想著能起到一些辅助作用。
  比如迷惑一下对方。
  但没想到,还真有意外收穫。
  真正的杀手鐧,还是源自第一次的那个庭审。
  当时徐美凤跟周阳这母子俩,可是牛逼坏了。
  自认为胜券在握,囂张的不行。
  被金胜三言两语的激怒,那是什么都顾不上了。
  再说上次那个律师也有点拉胯。
  这时,金胜点了下头回道:“有的,法官阁下。”
  “其实在第一次『离婚案』的庭审中,整件事情都已经很明朗了。”
  “在我方还没有拿出聊天记录这些证据之时,徐美凤就已经亲口承认了。”
  “从始至终,她就没想过要把陈伊婷的名字加在房本上。”
  “哪怕现在他们离婚,她也从来没想过,把钱还给陈伊婷。”
  “其中还包括每个月以还房贷为由,要的那些钱。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,被告人的这些行为,已经构成了侵占罪。”
  “然而现在,被告方却依旧在狡辩,毫无悔改之心。”
  “可见情节之恶劣。”
  “更何况,我们刚才见识到了什么。”
  “一个『偽证』,被告人辩护律师还拿出来在法庭上言之凿凿。”
  “简直滑天下之大稽。”
  金胜说完后,主审法官连忙看起了上次的庭审记录。
  倒是上次的杨芳茹法官没动,眼神有点复杂的看著金胜。
  自从上次有了印象之后,她还特意去查了查金胜这个人。
  最后得出一个结论,跟谁对线谁倒霉。
  看著年轻,打官司的手段却相当老辣。
  眼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