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0章 互有心思
  和合公园。
  位於市政府的斜对面。
  是台海市的著名文化景点之一。
  强调和谐、开放和合作,是江浙区域文化的典型代表?。
  邱林发过来的见面地址,就在这里。
  还是上次的那家麵馆,金胜跟张琴两人解决了一下午饭的问题。
  主要离见面地点比较近。
  “张律,等会儿你在边上逛一下,我得去见个人。”
  “好的,我知道了。”
  金胜看到手机上,邱林已经到了的简讯,隨口嘱咐了一句。
  “这是车钥匙,要是无聊你就上车待会。”
  “嗯.....”
  把东西递给张琴后,金胜起身出了麵馆。
  朝著西南方向走了没几分钟,就看到了邱林的身影。
  此时他正坐在一棵大树旁的长椅上。
  快步靠过去的同时,金胜也在脑海里下达了『感知』的指令。
  金胜很想知道,现在他对自己的感观会是怎么样。
  也好及时的调整应对方式。
  感受到『蓝红』交替的反馈,金胜的心里还是嘆了一口气。
  都说女人才是情绪化动物,没想到男人也不遑多让啊。
  至少邱林就是这样的。
  完美詮释了从『小甜甜』到『牛夫人』的转变。
  “师兄,让你久等了。”
  隔著不远,金胜连忙开口告罪。
  邱林站起身,脸带微笑的回道:“没事,我也是刚到。”
  “更何况,还是我主动约的你,等一会儿也是应该的。”
  说完后伸手跟金胜握了握,接著又提议道:“开了这么久的车,咱们还是运动一下,走走吧!”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两人慢悠悠的朝著公园內走去。
  跟老头老太太散步的频率一样。
  “今天刚上班,我听戴庭说,你们已经谈好了条件,马上就要过来签协议,所以打给你確认一下。”
  “能跟我说说具体的协议內容吗?”
  反正对方没提需要保密这一点,金胜倒是无所谓。
  按照邱林的级別,就算自己不说,最后也能知道。
  “每人多给了两套回迁房,面积不等,不需要交费。”
  “至於原有的现金赔偿,也多加了20万。”
  “两个委託人知道后,直接就同意了。”
  话音落下后,邱林缓缓点了点头,脸色不变。
  两人往前走了几步后,邱林又接著开口道:“师弟,还记不记得,我跟你说过一件事。”
  “跟你两个委託人类似的案子,数字是379件。”
  “可真正像你这个案子一样,能得到足够赔偿的,不足5%。”
  “我在行政纠纷这个细分领域,已经待了十几年。”
  “以前我们或许会找藉口,说法律制度不是很健全,有一些『不公』也在所难免。”
  “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支持。”
  “可现在呢?”
  “哪怕司法一直都在进步,可对手却变本加厉。”
  “我在法院这么多年,见识了太多。”
  “说句心里话,这一次决定离开这个岗位,不光是因为上升无望。”
  “其实我更想真正的去做些实事,算是为了弥补自己心里的遗憾吧!”
  一番话说的情真意切。
  但听在金胜耳朵里,只能说一半一半吧!
  前面说的很有道理,金胜能认可。
  至於最后关於自己那些话,全是在放屁。
  早干嘛去了。
  不还是为了升迁,昧著良心作出了判决吗?
  难道真想学电影里演的那样,『以前没的选,现在想做个好人』。
  呸...虚偽。
  当然,想是这么想的,但表面上还是得拿点演技出来的。
  金胜也是一脸诚恳,手上更是比了个大拇指,嘴上开口说道:“师兄,你这思想境界,那可比我高多了。”
  “要是所有的法官都能跟你一样,那老百姓可就有福了。”
  邱林摆了摆手,一脸的唏嘘。
  “可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。”
  “人情、利益、关係、背景,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个定律。”
  “法官也是普通人,一样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。”
  “咱们不能奢求太多,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好。”
  这些话倒是很真实。
  诱惑太多、考验太多,谁能完全经受住。
  哪怕有,也是力度不够。
  打个最简单的比方。
  一千万不够,一个亿呢?
  普通美女不喜欢,那网红、模特、明星呢?
  一个要是不够,一群呢?
  要是成年人不想做选择,那全部加起来呢?
  就问还有谁?
  邱林这时候停住脚步,郑重的看向金胜道:“师弟,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帮师兄一个忙。”
  金胜闻言精神一震,正戏要来了。
  “师兄,你说吧!”
  邱林一脸正色道:“我手里有几个案子,目前还只是刚接收了材料,並没有立案。”
  “案件的性质都差不多,全是关於非法强拆这一类。”
  “几个原告的家庭情况,都不是很好。”
  “这次也只是联合在一块,找了一个普通律师代理。”
  “我希望你能帮一帮他们,最好能爭取足够多的赔偿。”
  金胜有点愣住了,就这么简单吗?
  这哪是求自己帮忙,纯纯送业绩啊!
  但金胜还是不敢轻易答应下来,在不知道邱林准確目的之前,凡事需谨慎为上。
  谁知道里面有什么猫腻。
  眼下只能先用『拖』字决顶一顶了。
  在脑海里思索了几秒钟,金胜脸上装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道:“师兄,这个事情我得先跟律所通报一下。”
  “你也知道,我还不是合伙人律师,接案子的自主权有限。”
  “一切都需要看律所的安排为主。”
  “不过我会努力去说服领导的。”
  “但可能得先了解一下几个委託人。”
  “包括他们自身,还有案子的具体情况。”
  “这样才不会无的放矢,领导那边也能有交待。”
  邱林听完后点了点头。
  都是混法律这个圈子的,有些规则怎么可能不懂。
  要是换成那些中小律所,只要有案源,不管是谁,抢破头也要接。
  因为缺啊!
  可大型律所、顶级律所,那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  不缺的同时,还会適当的挑拣一下。
  有些明知必败的案子,基本上都不会接,因为拉低了整体的胜诉率。
  除非对方给的实在太多了。
  至於一些钱少事多的法援类案件,这就没办法了。
  每年都是有指標的。
  只不过律所会用来锻炼年轻律师,输贏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