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杀人黄历宜嫁娶
碎石在秦晋指尖捻动,粗糙的触感仿佛带著矿场特有的阴冷。
阿蕾莎消化了秦晋的话,片刻之后,清晰的点出关键:
“石头,说明,他来过。”
“对,就这个意思,”秦晋將碎石从窗口弹出去,双手握住方向盘,开始提速:
“这个倒霉蛋一定来过矿场!问题是,我们得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,又什么时候带了那东西回去……”
他语气中带著无奈:“我敢打赌,他破车上的行车记录仪,以及他家附近的公共监控,早都被警察带走了,我们想找都难。”
车內陷入短暂的沉默,只有引擎的低吼。
阿蕾莎的目光投向窗外飞掠而过的模糊影子,似乎在思考,几秒钟后她转过头来,认真而肯定:
“第二排,左边,有监控,没车,也没有人。”
秦晋猛然一挑眉,明白了阿蕾莎的意思。
“哈!”他短促的笑了声,带著讚赏:
“聪明!警察能够拷走有人住的,但那家里没人,他们没理由闯进去搜查私人监控……阿蕾莎,你真厉害!这种漏网之鱼都被你找到了!”
“是的。我是,鼠目寸光。”阿蕾莎说了句中文成语。
“呃——”秦晋只能再次纠正她的用词:“这个时候,应该说明察秋毫,不是鼠目寸光,因为这个词的中文意思是……”
伴隨著秦晋的解释,道奇车的轰鸣声开始持续加大,在峡谷公路上飞驰,后面的计程车估计烟都闻不到了……
回到青草社区,两人直奔目標房屋。
两条身影悄无声息的爬过篱笆,从黑暗中摸到了园,试了两下之后,秦晋找到一扇没有关严的窗户,轻鬆翻进屋內,然后开门让阿蕾莎进来。
客厅布满灰尘,显然主人已经很久都没来过了,两人很快找到了安置在楼梯下面的主机,连接手机快速查看起来……
快进……搜索……快进……时间轴最终锁定在三天以前。
画面显示:当天上午,年轻的男性死者穿著一身登山装,手里还拿著登山杖和背包塞进车里,包上有个显眼的logo標识;
凌晨时分,车灯刺破黑暗归来,他从主驾下来,绕到副驾的位置开门,然后……
小心翼翼的从副驾上扶下来一个人形物体。
物体的头部盖著鲜红的盖头,身上是红色的绸缎或者红布,距离太远看不清细节。它没有任何的动作,与其说是被扶下来,倒不如说是被死者半抱半拖的弄了出来。
它周身四肢僵硬,步伐——如果可以称为步伐的话——是被死者拖动而產生的,並没有任何主动的动作,在监控中透著令人毛骨悚然的非人感。
“果然……”秦晋盯著屏幕低语,这东西,果然是个纸扎!
秦晋记下精確的时间,打开手机,屏幕的光亮照著他那张无所谓的脸,现在也有些凝重,他从手机上调出个来自东方的黄历,甚至还包括了吉凶时辰。
“让我看看……”秦晋喃喃著找到对应的时间,目光专注的扫过屏幕上的干支、宜忌、凶吉……
倏然之间,他嘴角勾起了一丝洞察的弧度,带著某种神秘兮兮的味道,把屏幕展示给阿蕾莎:
“看,找到了!登山那天晚上——宜嫁娶!”
阿蕾莎凑过去,认真看著屏幕上宛如天书的方块字,然后郑重的点了点头:
“嗯,找到了。”
“我大胆的猜一下,这个纸新娘出来的日子,可能都和黄历有关,”秦晋点著头,然后开始搜索网络上的公开信息:
“车上那个高级警官不是说了吗,这是第三起,我看看另外两起的时间。”
他迅速在警方公开信息中搜索到前两位受害者的遇害日期,然后在黄历上比对,结果正如他猜测的一样——
另外两名被害者的死亡时间,都紧跟在一个宜嫁娶的日子之后!
只是,死亡事件並不固定——其中一个死在第二天,另外一个是第三天!
“时间,不一样。”
阿蕾莎捏著手里的人偶,清澈的眼睛看向秦晋,等待他的解释,只是看起来秦晋似乎也有点迷茫……
古老的记忆碎片在大脑中翻涌,那是属於他漫长生命中,在故土见到或者听到的诡秘,但是可惜,这些东西,他当时了解得並不多,再加上那个时候的状况,他根本记不住多少。
最后,他拍拍手站起来,摇了摇头:
“不想了。我还没来美利坚之前,大多数时候,要么是在躲避天师的追杀,要么就是浑浑噩噩的,也不会去记这些东西,我们乾脆也別管了。”
阿蕾莎虽然没得到答案,但是,她依旧用力的点了点头,白瓷小脸平静的肯定了秦晋的说法:
“你说的,对!”
秦晋的嘴角拉出个懒倦的弧度,目光顺著摄像头的方向望向对面,那栋死了人的宅子,肯定道:
“所以,明天晚上既然又是宜嫁娶的日子,我们就去看看,这纸新娘到底是怎么回事,又是如何被人带回家的,不就行了吗?”
………………
清晨的阳光透过百叶窗,在餐桌上切割出明暗条纹。
阿蕾莎赤足坐在餐桌旁,眼神中罕见地带上了一丝俗称哀怨的情绪,直勾勾地盯著秦晋,瓷白的小脸绷著,无声地抗议可能出现的糟糕早餐。
想起冰冻牛血的滋味,秦晋自己的嘴角都抽搐了下,那滋味……实在不太妙。
“算了,我们出去吃,”秦晋扯出个无奈的笑容:
“昨天网上查过了,加州法律允许自己宰杀家禽使用,只是很苛刻。我们去亚洲社区转转,那里可能会有活禽,我去搞点热乎的回来……”
他顿了顿,看著阿蕾莎亮起的眼神,
“如果等不及,可以和我一起去,ok?”
阿蕾莎立刻跳下桌,跑到沙发旁,科学怪人布偶扔在上面就开始给自己穿鞋……
这时,屋外传来汽车驶来、剎车,然后停稳的声音。
秦晋和阿蕾莎几乎同时抬头扫过客厅——
枪在布偶里面、餐桌上没有杯子、厨房空空荡荡……很好,没有任何不明不白的东西。
门铃声响起的同时,阿蕾莎蜷在沙发上打开了手里的ipad,秦晋则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,拉开,慢悠悠的走过去,透过猫眼向外望去。
门外两个人,为首的身穿便装,身材高大壮硕,肩膀宽阔,侧脸对著门,能够清楚的看到眼角的皱纹和下巴堆砌的赘肉,另外一人则身穿警服,认真倾听他的说话。
秦晋的眉梢不由自主的跳了两下……罗根·米勒!这傢伙,他怎么会在这里?!
这是他上一个身份,秦汉,在芝加哥当警察时的搭档,一个曾和他並肩作战、生死与共,甚至六年前专门跑到阿兰德小镇去找他喝酒的傢伙!
秦晋的大脑急转,迅速理清了秦汉、秦晋两个身份,和罗根的接触情况——
罗根只和秦汉有过交集,秦晋这个身份,他应该只看过小镇家里墙上的照片,没有接触过本人;
模样上,秦晋和秦汉的样子很像,最大的区別,是当年秦汉额头上有块黑斑,那是他故意塞在皮下的布块製造出的印记,很明显,但现在已经取出来了;
秦汉的口音带著很浓的德州风格,有点沙,现在,自己换成了加州口音,很清脆……
嗯,大体上没有问题,可以开门!
十分之一秒內,秦晋就做好了心理建设,带著某种慵懒隨性的態度拉开了门。
门外的罗根正好转过头来。
看到开门的秦晋,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脸上绽放出无比热情的笑容,甚至带著点激动。
“哈!你好啊!小伙子!”
罗根的声音洪亮,带著老派警察的爽朗:
“我叫罗根·米勒!听著,我和你爸爸秦汉,那可是过命的交情,最好的搭档!老天!你……你就是秦汉的儿子吧?”
他上下打量著秦晋,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惊嘆,“我的天!你和你爸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,太像了!”
阿蕾莎消化了秦晋的话,片刻之后,清晰的点出关键:
“石头,说明,他来过。”
“对,就这个意思,”秦晋將碎石从窗口弹出去,双手握住方向盘,开始提速:
“这个倒霉蛋一定来过矿场!问题是,我们得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,又什么时候带了那东西回去……”
他语气中带著无奈:“我敢打赌,他破车上的行车记录仪,以及他家附近的公共监控,早都被警察带走了,我们想找都难。”
车內陷入短暂的沉默,只有引擎的低吼。
阿蕾莎的目光投向窗外飞掠而过的模糊影子,似乎在思考,几秒钟后她转过头来,认真而肯定:
“第二排,左边,有监控,没车,也没有人。”
秦晋猛然一挑眉,明白了阿蕾莎的意思。
“哈!”他短促的笑了声,带著讚赏:
“聪明!警察能够拷走有人住的,但那家里没人,他们没理由闯进去搜查私人监控……阿蕾莎,你真厉害!这种漏网之鱼都被你找到了!”
“是的。我是,鼠目寸光。”阿蕾莎说了句中文成语。
“呃——”秦晋只能再次纠正她的用词:“这个时候,应该说明察秋毫,不是鼠目寸光,因为这个词的中文意思是……”
伴隨著秦晋的解释,道奇车的轰鸣声开始持续加大,在峡谷公路上飞驰,后面的计程车估计烟都闻不到了……
回到青草社区,两人直奔目標房屋。
两条身影悄无声息的爬过篱笆,从黑暗中摸到了园,试了两下之后,秦晋找到一扇没有关严的窗户,轻鬆翻进屋內,然后开门让阿蕾莎进来。
客厅布满灰尘,显然主人已经很久都没来过了,两人很快找到了安置在楼梯下面的主机,连接手机快速查看起来……
快进……搜索……快进……时间轴最终锁定在三天以前。
画面显示:当天上午,年轻的男性死者穿著一身登山装,手里还拿著登山杖和背包塞进车里,包上有个显眼的logo標识;
凌晨时分,车灯刺破黑暗归来,他从主驾下来,绕到副驾的位置开门,然后……
小心翼翼的从副驾上扶下来一个人形物体。
物体的头部盖著鲜红的盖头,身上是红色的绸缎或者红布,距离太远看不清细节。它没有任何的动作,与其说是被扶下来,倒不如说是被死者半抱半拖的弄了出来。
它周身四肢僵硬,步伐——如果可以称为步伐的话——是被死者拖动而產生的,並没有任何主动的动作,在监控中透著令人毛骨悚然的非人感。
“果然……”秦晋盯著屏幕低语,这东西,果然是个纸扎!
秦晋记下精確的时间,打开手机,屏幕的光亮照著他那张无所谓的脸,现在也有些凝重,他从手机上调出个来自东方的黄历,甚至还包括了吉凶时辰。
“让我看看……”秦晋喃喃著找到对应的时间,目光专注的扫过屏幕上的干支、宜忌、凶吉……
倏然之间,他嘴角勾起了一丝洞察的弧度,带著某种神秘兮兮的味道,把屏幕展示给阿蕾莎:
“看,找到了!登山那天晚上——宜嫁娶!”
阿蕾莎凑过去,认真看著屏幕上宛如天书的方块字,然后郑重的点了点头:
“嗯,找到了。”
“我大胆的猜一下,这个纸新娘出来的日子,可能都和黄历有关,”秦晋点著头,然后开始搜索网络上的公开信息:
“车上那个高级警官不是说了吗,这是第三起,我看看另外两起的时间。”
他迅速在警方公开信息中搜索到前两位受害者的遇害日期,然后在黄历上比对,结果正如他猜测的一样——
另外两名被害者的死亡时间,都紧跟在一个宜嫁娶的日子之后!
只是,死亡事件並不固定——其中一个死在第二天,另外一个是第三天!
“时间,不一样。”
阿蕾莎捏著手里的人偶,清澈的眼睛看向秦晋,等待他的解释,只是看起来秦晋似乎也有点迷茫……
古老的记忆碎片在大脑中翻涌,那是属於他漫长生命中,在故土见到或者听到的诡秘,但是可惜,这些东西,他当时了解得並不多,再加上那个时候的状况,他根本记不住多少。
最后,他拍拍手站起来,摇了摇头:
“不想了。我还没来美利坚之前,大多数时候,要么是在躲避天师的追杀,要么就是浑浑噩噩的,也不会去记这些东西,我们乾脆也別管了。”
阿蕾莎虽然没得到答案,但是,她依旧用力的点了点头,白瓷小脸平静的肯定了秦晋的说法:
“你说的,对!”
秦晋的嘴角拉出个懒倦的弧度,目光顺著摄像头的方向望向对面,那栋死了人的宅子,肯定道:
“所以,明天晚上既然又是宜嫁娶的日子,我们就去看看,这纸新娘到底是怎么回事,又是如何被人带回家的,不就行了吗?”
………………
清晨的阳光透过百叶窗,在餐桌上切割出明暗条纹。
阿蕾莎赤足坐在餐桌旁,眼神中罕见地带上了一丝俗称哀怨的情绪,直勾勾地盯著秦晋,瓷白的小脸绷著,无声地抗议可能出现的糟糕早餐。
想起冰冻牛血的滋味,秦晋自己的嘴角都抽搐了下,那滋味……实在不太妙。
“算了,我们出去吃,”秦晋扯出个无奈的笑容:
“昨天网上查过了,加州法律允许自己宰杀家禽使用,只是很苛刻。我们去亚洲社区转转,那里可能会有活禽,我去搞点热乎的回来……”
他顿了顿,看著阿蕾莎亮起的眼神,
“如果等不及,可以和我一起去,ok?”
阿蕾莎立刻跳下桌,跑到沙发旁,科学怪人布偶扔在上面就开始给自己穿鞋……
这时,屋外传来汽车驶来、剎车,然后停稳的声音。
秦晋和阿蕾莎几乎同时抬头扫过客厅——
枪在布偶里面、餐桌上没有杯子、厨房空空荡荡……很好,没有任何不明不白的东西。
门铃声响起的同时,阿蕾莎蜷在沙发上打开了手里的ipad,秦晋则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,拉开,慢悠悠的走过去,透过猫眼向外望去。
门外两个人,为首的身穿便装,身材高大壮硕,肩膀宽阔,侧脸对著门,能够清楚的看到眼角的皱纹和下巴堆砌的赘肉,另外一人则身穿警服,认真倾听他的说话。
秦晋的眉梢不由自主的跳了两下……罗根·米勒!这傢伙,他怎么会在这里?!
这是他上一个身份,秦汉,在芝加哥当警察时的搭档,一个曾和他並肩作战、生死与共,甚至六年前专门跑到阿兰德小镇去找他喝酒的傢伙!
秦晋的大脑急转,迅速理清了秦汉、秦晋两个身份,和罗根的接触情况——
罗根只和秦汉有过交集,秦晋这个身份,他应该只看过小镇家里墙上的照片,没有接触过本人;
模样上,秦晋和秦汉的样子很像,最大的区別,是当年秦汉额头上有块黑斑,那是他故意塞在皮下的布块製造出的印记,很明显,但现在已经取出来了;
秦汉的口音带著很浓的德州风格,有点沙,现在,自己换成了加州口音,很清脆……
嗯,大体上没有问题,可以开门!
十分之一秒內,秦晋就做好了心理建设,带著某种慵懒隨性的態度拉开了门。
门外的罗根正好转过头来。
看到开门的秦晋,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脸上绽放出无比热情的笑容,甚至带著点激动。
“哈!你好啊!小伙子!”
罗根的声音洪亮,带著老派警察的爽朗:
“我叫罗根·米勒!听著,我和你爸爸秦汉,那可是过命的交情,最好的搭档!老天!你……你就是秦汉的儿子吧?”
他上下打量著秦晋,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惊嘆,“我的天!你和你爸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,太像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