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7章 你懂的
  在王天亮的见证下,第三具尸体被眾人清理出来。
  这是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体,甚至泥土都沁进骨头缝里了,用刷子一时半会都刷不掉的那种。
  “起码八到十年了,你们怎么看?”
  拿著骨头的刘良在观察了一会后,给出了自己的结论。
  “差不多。”甄离认同的点了点头。“骨头都变脆了,趾骨都裂成这样的,应该有个八九年了。”
  “这衣服看起来不便宜,款式有点像商务款。”沈明夹起一块衣服碎片,隨手放进了袋子里。
  “阿明把那些碎发也收集一下。”
  “哎好。”
  一个完全只剩下骨头的骷髏,头部带著些许碎发,眼神空洞的看著你,如果你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,反而没那么嚇人。
  白骨化的尸体和带著血肉的尸体给人的视觉衝击完全是两个等级。
  王天亮转过身来,看向雷超问道。“这个和柏亮交代的案子对得上吗?”
  雷超摇了摇头。“我不確定,可能对得上也可能对不上,目前已经挖出来三具尸体了,我觉得可以扩大规模了,这一圈坑感觉还是太小了。”
  “上挖机?”
  “上挖机,先把表面挖个五六十公分。”
  “你想挖多大面积?”
  “刚好这一圈警戒线,五六百平方吧。”
  “不现实,骨头被挖机压碎了怎么办?还是人工挖吧,慢一点就慢一点,总比把尸体压坏了强。”
  “好话赖话全让你说了,你心里有想法还非要问我,真是的。”
  雷超翻了个白眼,顺著土楼梯上去了。
  “是否对你承诺了……”
  “大爷我接个电话。”
  沈明一听手机响了,急忙打了声招呼。
  程家业听了头都没抬就回了一句。“你去接就行了。”
  沈明拿出手机,摘下手套滑动屏幕。
  “餵爸,怎么了?”
  “你人在哪呢?听说县里到处都在抓人,你人没事吧?”
  “我没事,你和我妈在家里就行了,想吃啥点外卖,最近別出去就行了。”
  “那个狗我给接回来了,你今晚回不回家?”
  “不一定,能回我就回,可能下午我要回去一下换个衣服啥的。”
  “那行,你有啥事你提前和我说,要啥也说,我给你提前准备。”
  “不用准备啥,让我妈给我拿两套换洗衣服装起来就行了。”
  “知道了,这人在家上班怎么还不回家的,搞什么。”
  沈强嘟囔了一句,隨后掛断了电话。
  沈明收好手机,发现手机的电量已经快见底了,他急忙找了个充电宝把手机放在一旁充电。
  一夜没回家,事情还真不少,內裤倒还好,袜子再穿一天那就真有味道了,下午必须回去洗涮换一下衣服。
  当沈明接完电话回去的时候,第三具尸体已经被收拾上来了。
  都说人多力量大,这句话一点都不假,前提是这么多人都在干活。
  又忙了一段时间,法医团队乾乾停停,很快就到了中午。
  趁著午休的时间,沈明找了辆摩托车,独自一人骑著下山了。
  “滴滴滴滴~”
  “验证通过~”
  “汪汪汪~”
  “別喊!”
  沈明进家门的第一时间就是让正在狗叫的煤球住嘴,连鞋都留在外面了。
  “阿明回来啦?”
  “哎大爷,你在呢,我刚没注意。”
  “你爸喊我,说在后面搞个园子留给猫跑著玩,我也不知道搞这玩意有啥用,好好的地不种点菜多可惜。”
  “种菜招蚊子阿。”
  “草坪还招蚊子呢,怎么还有草坪,你这胡说八道呢。”
  “嗯嗯~嗯嗯~”
  煤球嗯嗯唧唧的叫著,摇著尾巴用脑袋顶著沈明,也不知道是想表达啥。
  “干嘛,別顶我,我又不是故意的。”
  “嗯嗯~”
  “大爷你先坐,我上去洗个澡换身衣服。”
  “去就行了,我帮你看著狗。”
  沈壮一把揽住煤球,將其揽在怀里,大力的捏著煤球的后脖颈,不让其动弹。
  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家里的两条狗都不敢冲沈壮齜牙。
  沈明快速洗漱完,將旧衣服丟在了阳台,隨后拎著包下了楼。
  刘女士给沈明准备了两个包裹,一个包裹是衣服,另一个包裹全是零食。
  按她的说法,这东西是拿来和同事们增加感情的,最绝的还是沈强,准备了十几斤滷牛肉真空包装好了,专门去的饭店把人家牛肉全打包回来了。
  沈壮正嗑著瓜子,看到沈明提著包下楼疑惑的问道。“带这么多东西,又要出差去阿?”
  “不是,就在山上公干。”
  “在山上?哪个山?干嘛去的?”
  “我也不知道那叫啥山,就大青山后头的那个山,在上面干活呢我。”
  “这县里呜哇呜哇的到处都是警车,出大案子啦?”
  “那个鼎盛集团的周鼎盛,不知道你认不认识,他已经被抓了,目前还在调查呢,其他的就不能说了。”
  “周鼎盛?”沈壮听到这名字先是皱了皱眉,隨后看著沈明问道。“这里没你的事吧?你和他接触过吗?”
  “阿?怎么了?”
  沈明不明所以,颇为疑惑。
  “这王八蛋下手黑著呢,你没碰著他吧?”
  “没,我都没见过他。”
  “那就行,没接触就好,你別往他边上凑,有问题你回来和我说。”
  沈明一听这话,立马知道自己这大爷不是一般的了解对方,立马来了兴趣,他紧跟著追问道。
  “你认识这个周鼎盛?”
  “认识,一个县里的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我知道他,也见过他,他也知道我见过我,他以前下手可黑了,年轻的时候我看到他都得绕著走,这个人下手不讲究,专弄別人家里人,手上不太乾净。”
  “这人以前这么厉害?”
  “厉害个屁,主要是他那几个伙计厉害,敢下狠手弄人,不敢下死手的人遇到他们一被冲就散,以前我看了他还得躲著他,现在是他看了我要躲著我。”
  “为啥?他现在不是比以前更牛批了吗?”
  “就是因为他现在搞大了,不能和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拼命了,你知不知道他都把老婆孩子送国外去了,现在他要和我拼他敢吗?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我穿的鞋子能脱下来,他穿上的鞋子脱得下来吗!”
  “您给说说唄,比如这个周鼎盛以前的伙计都有谁,谁是下黑手的,正好趁著这次机会给他们一锅烩了。”
  “那不行,那太不讲究了。”
  “嘖~”
  沈明拉了一下沈壮,表情严肃了许多。“都是法治社会了,什么不讲究,说不定你知道的人都被抓了呢,我现在上楼去上个厕所,台子上有个本子,大爷你懂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