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 虎牙姑娘
  窗外,月色如水。
  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,一下,两下,三下——三更天了。
  林默忽然想起张禾那双眼睛。
  那双眼睛,清澈如山间的溪水,在夕阳里望著他,问他什么时候回来。
  他答应过她,开春之前回来。
  他回来了。
  可下一次呢?
  下一次,他还能回来吗?
  他闭上眼,长长吐出一口气。
  再睁眼时,目光已恢復平静。
  “第一卷竹简上说,所选第一种妖兽,必须性情温和,易於驾驭。”他看向喜,“你觉得,什么妖兽合適?”
  喜一愣,隨即炸了毛:
  “小林子你——你认真的?!”
  林默没有回答,只是看著它。
  喜被他看得发毛,缩了缩脖子,小声嘀咕:
  “温和的……性情温和的……鹿?羊?兔子?可这些玩意儿哪有妖兽?它们就是普通畜生啊……”
  林默没有说话,只是继续看著它。
  喜被看得越来越心虚,忽然反应过来:
  “等——等等——小林子你不会是——你不会是想打我的主意吧?!”
  林默嘴角微微上扬。
  喜扑棱著翅膀跳了起来:“我只是一只猫头鹰!我哪里温和了!我凶得很!我吃老鼠!我吃蛇!我——我——”
  它说著说著,忽然顿住。
  林默还是那副表情,似笑非笑地看著它。
  喜愣了半天,忽然明白过来。
  “你……你是想让我帮你找?”
  林默点点头。
  喜长出一口气,落在窗欞上,用翅膀拍著胸口:
  “嚇死我了嚇死我了,我还以为你要放我的血……”
  林默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
  他当然不会放喜的血。
  这只猫头鹰,从河乡县一路跟著他,救过他,陪过他,吵过他,闹过他。它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里,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伙伴。
  他不会伤害它。
  可它说的没错——鹿、羊、兔子这些只是温顺的动物,却都不是妖兽。
  他需要找到第一种妖兽之血,性情温和,易於驾驭。
  三日后,郢都城东官道。
  一辆破旧的牛车慢悠悠地驶来,赶车的是个头髮花白的老汉,车上堆著几捆乾柴,柴堆上蜷著一个小小的身影。
  守城士卒伸手拦住牛车:
  “站住!路引呢?”
  老汉慌忙从怀里摸出一片皱巴巴的木牘递上去。士卒接过来看了看,又打量了一番车上那个蜷著的小身影——那是个小姑娘,看著约莫八九岁年纪,穿著一身破旧得看不出顏色的衣裳,赤著脚,脚上沾满泥污。
  “这是谁?”
  “这、这是在路上捡的。”老汉赔著笑,“一个人在路边蹲著,怪可怜的,就捎她一程。”
  士卒皱了皱眉,走到车边,用戈矛挑了挑那堆乾柴:
  “喂,小丫头,你是哪家的?”
  那小姑娘慢慢抬起头。
  士卒对上那双眼睛,忽然愣了一下。
  那双眼睛很亮,亮得不像是寻常孩子该有的,瞳仁里隱隱透著一丝琥珀色的光泽。更怪的是,她咧嘴一笑时,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,衬得那张脏兮兮的小脸莫名有些……野。
  “我叫小虎。”小姑娘开口,声音清脆,带著点沙沙的尾音,“从西边来的。”
  “西边?西边哪儿?”
  小姑娘歪著头想了想,像是在回忆什么,然后认真道:
  “山里。”
  士卒被逗笑了:“山里?山那么大,是哪座山?”
  小姑娘又想了想,这回想了很久,最后摇摇头:
  “不知道。我就是……顺著味道来的。”
  “味道?什么味道?”
  小姑娘没有回答,只是吸了吸鼻子,目光越过士卒,望向郢都城深处。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,忽然闪过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光芒。
  士卒被她看得心里发毛,摆摆手:
  “走走走,別挡在城门口碍事。”
  老汉连忙赶著牛车进了城。
  牛车在城门口的一家脚店前停下,老汉把小姑娘抱下车,塞给她半块炊饼:
  “丫头,老汉就只能送你到这儿了。”
  小姑娘接过炊饼,点点头,也不道谢,转身就走。
  老汉看著她光著脚踩在青石板路上,一溜烟钻进人群里,摇摇头,赶著牛车走了。
  郢都城很大。
  比小姑娘见过的最大的山还要大。
  街上的人很多,多得像山里的蚂蚁,密密麻麻挤来挤去。小姑娘贴著墙根走,一边走一边吸鼻子,努力捕捉那丝若有若无的气息。
  那气息很淡,淡得几乎要消失。
  可她不会认错。
  那日在山坳里,她追著一只野兔跑到溪边,忽然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。顺著味道找过去,就看见一个人蹲在溪边喝水。那人身上有她喜欢的气息,暖暖的,香香的。
  她想靠近些,多闻闻那气息。
  可那人看见她就跑。
  她追上去,那人跌进溪里,爬起来又跑。她正想扑过去,忽然被一只猫头鹰定住身形——那只討厌的猫头鹰,眼睛会发光,一看就不是好东西。
  后来的事,她记不太清了。
  只记得当她第二次见到那个人的眼睛时,那双眼睛里没有害怕,充斥著让人胆寒的杀意和疯狂,让她感觉很不舒服。
  直到她被黑火烧身时,忽然又亮起了金色的光,然后那些烧得她好痛好痛的黑火,就灭了。
  那人救了她。
  她想追上去,可那人跑得太快。她追了很远,最后跟丟了。
  再后来,她回到自己的山洞,伤口养好了,却总觉得身上有什么不一样了。
  她开始听得懂人的话,开始会想一些以前不会想的事,开始做梦——梦里她变成人的模样,有手有脚,能和那人说话。
  然后有一天,她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人。
  小小的,瘦瘦的,有手有脚,和梦里一模一样。
  她嚇坏了,跑出山洞,在山里躲了三天。饿了吃野果,渴了喝溪水,困了睡树洞。可不管躲到哪里,她都觉得不舒服——这具身体太弱了,跑不快,跳不高,连树都爬不上去。
  她想变回去。
  可她变不回去。
  后来她想起那双眼睛,想起那个救了她的人。
  於是她顺著记忆里的味道,一路找了过来。
  走了很久很久,翻过很多座山,蹚过很多条河,饿了吃野果,渴了喝溪水,困了睡树洞。好几次差点被野兽叼走,好几次差点饿死渴死,可她就是不想放弃。
  因为那个人救了她。
  因为那个人看她的眼神,和所有人都不一样。
  小姑娘站在街角,努力吸著鼻子。
  味道越来越近了。
  她循著那丝气息,穿过一条条街巷,钻进一条窄窄的巷子。巷子尽头,是一扇半旧的木门,门楣上掛著一串红彤彤的小葫芦,在风里轻轻晃动。
  小姑娘站在门前,仰头看著那串小葫芦,歪了歪脑袋。
  这东西她见过。
  山里有人家过年时,会在门口掛这种东西。她远远地看过,没敢靠近。
  她抬起手,想敲门。
  可手刚碰到门板,门忽然开了。
  门后站著一个年轻男子,穿著粗布褐衣,眉目清俊,正低头看著她。
  小姑娘愣住了。
  那张脸,和梦里一模一样。
  她张了张嘴,想说话,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她学了很多人话,可到了嘴边,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  最后,她只是咧嘴一笑,露出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。
  年轻男子低头看著她,眉头微微皱起。
  他身后探出另一个脑袋——是个少女,扎著双髻,眼睛亮亮的,看见她时愣了一下:
  “咦?这是谁家的小孩?”
  小姑娘没有看她,只是盯著那个年轻男子,用力吸了吸鼻子。
  没错。
  就是这个味道。
  她抬起手,指了指他,又指了指自己,努力开口:
  “我……找你。”
  声音沙沙的,像小猫叫。
  年轻男子沉默片刻,蹲下身,与她平视。
  他的眼睛很平静,可小姑娘分明看见,那平静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——金色的,像火焰一样。
  “你找我做什么?”
  此刻的喜从识海中窜出,看著眼前的小女孩调控的说道:
  “嘿,这小姑娘不会是你失散多年的女儿吧?你小子深藏不露啊。”
  “闭嘴!”
  这时只见小女孩抬起头看向喜朝著它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,喜隨即就炸了毛:
  “你……你你,我我……我”
  话没说完的喜连忙就钻入了林默的识海,似乎见到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事物。
  小姑娘努力组织著语言,手指在空中比划著名:
  “你……眼睛亮亮的……”
  他盯著她看了很久,久到小姑娘开始不安,久到她身后的少女忍不住开口:
  “林大哥,这孩子……”
  “阿禾。”他打断她,声音很轻,“你先带她进去。”
  张禾愣了愣,点点头,蹲下身朝小姑娘伸出手:
  “来,先进屋。”
  小姑娘看著那只手,又看看蹲在自己面前的那个年轻男子,犹豫了一下,终於握住了张禾的手。
  她的手小小的,软软的,还带著一丝若有若无的温热。
  张禾牵著她往里走,走到门口时,小姑娘忽然回头,对著那个还蹲在原地的年轻男子,又咧嘴笑了笑,露出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。
  林默看著那个小小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后,久久没有起身。
  喜从他识海中探出脑袋,金眸里满是震惊:
  “小林子,她、她是……”
  林默没有回答。
  他只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——那双手,曾在山坳里,用一缕金线扑灭了一只老虎身上的黑火。
  “我知道。”他轻声说。
  喜倒吸一口凉气:
  “可她怎么……怎么变成人了?”
  林默站起身,望向院中。
  那里,张禾正蹲在那个小姑娘面前,给她擦脸。小姑娘乖乖地站著,一动不动,眼睛却一直往他这个方向瞟。
  “应该是那老方士的玉佩。”林默缓缓道,“那块玉佩,原本是用来养魂的。虎魂受到玉佩的魂力滋养,又造受了老方士的魂火淬炼。”
  他说到这里,忽然想起那日山坳里的场景——那只老虎被黑火烧身时痛苦的模样,那双幽绿泛光的眸子里绝望的眼神。
  后来黑火灭了,它活了下来。
  它不但活了下来,还吸收了玉佩碎裂后逸散的魂力。
  “妖兽开智,本就需要机缘。”林默轻声说,“它得的这份机缘,太大了些。”
  喜沉默片刻,小声问:
  “那……你打算怎么办?”
  林默没有回答。
  他只是看著院中那个小小的身影,看著她被张禾擦乾净脸后露出的那张清秀小脸,看著她那两颗標誌性的小虎牙,看著她那双琥珀色的眼睛——那双眼睛,正隔著院子,一眨不眨地望著他。
  他想起那日在山坳里,它与方士残魂搏命时的凶猛;想起它被黑火烧身时的痛苦;想起他扑灭黑火后,它那双充满疑惑和警惕的眼睛。
  林默沉默良久,终於抬脚往院里走去。
  走到近前,他才看清那张被擦乾净的小脸——眉眼清秀,皮肤微黑,嘴唇有些乾裂,想来是一路吃苦过来的。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仰望著他,里头没有害怕,没有警惕,只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……期待。
  张禾在一旁小声说:“林大哥,这孩子身上好多伤,脚底全是血泡。她是怎么走来的……”
  林默没有回答,只是蹲下身,与小姑娘平视。
  “你叫什么?”
  小姑娘歪著头想了想,认真道:
  “小虎。”
  “谁给你起的?”
  “我自己。”小姑娘咧嘴一笑,虎牙白白的,“因为……我是老虎。”
  张禾愣住了。
  她看看小姑娘,又看看林默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。
  林默沉默片刻,忽然抬手,轻轻落在小姑娘的头顶。
  小姑娘浑身一僵,隨即又放鬆下来,眼睛眯了眯,像是很舒服的样子。
  “你来找我,想做什么?”
  小姑娘睁开眼睛,望著他,认真道:
  “跟著你。”
  林默没有说话。
  小姑娘再次有些晦涩的开口:
  “你的气味很好闻。”
  林默看著她那双琥珀色的眼睛,沉默良久,终於开口:
  “你知道我是谁吗?”
  小姑娘想了想,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
  林默被她逗笑了。
  他站起身,低头看著她。
  “先留下来,把伤养好。”
  小姑娘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,用力点头,那两颗小虎牙又露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