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 狩猎黄羊,满载而归!
  第213章 狩猎黄羊,满载而归!
  马队在雪夜飞驰。
  因为要进行的围猎,害怕惊动猎物,除开几个领队的人外,所有人都禁止说话。
  一百多猎人和猎狗群,跟在几个最有经验的老猎人身后,在漆黑的雪夜中向西北方向疾行。
  几乎每个牧民都牵了狗,有的人甚至牵了两条狗。
  毛茸茸的蒙古獒,身体短而粗壮,大长腿方便在雪地上奔跑,身手矫健,浑没有后世那些杂交獒犬的臃肿和笨拙。
  厚厚的云层仿佛触手可及,周遭漆黑不见五指。
  高华努力睁大眼睛,但仍然看不见任何东西,嚇得他以为自己得了夜盲症,忙不迭偷偷把脑袋藏进空间,所见五彩斑斕,这才放下心来。
  马队狗群悄然夜行,走了一段上坡路后开始下坡。
  秩序井然。
  这时,远处突然有几道电光闪烁。
  高华知道这是別的牧业小组发来的信號。
  草原广袤。
  围猎之时如果没有无人机,热成像,雪地摩托之类的现代工具加持,那么就只能多带上人和狗,只有篱笆扎得足够紧,才能儘可能多的获得更多的猎物。
  至於物种灭绝————
  在如今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,不需要考虑这种事情。
  走了整整一夜。
  马队终於踏上一片平坦的大草甸。
  带队的老猎人加快脚步,所有人都紧隨其后,秩序井然,犹如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部队。
  可惜时代变了。
  若是放在五六百年前,拥有这样火力和纪律性的部落,分分钟就会崛起草原,统一蒙古,挥师南下,逐鹿中原————
  而现在。
  他们只能冒著风雪,和南边来的汉人一起在草原上打猎,甚至汉人要拿走大部分猎物————
  嗯,其实他们也不亏。
  轧钢厂付出的是暖水瓶、搪瓷盆之类牧民完全无法自给自足的工业品。
  离指定地点越近,队伍中的紧张气氛就越浓。
  草原上天黑是一瞬间的事情,天亮其实也是一瞬间的事情。
  就在高华愣神的功夫。
  天空已不再是铁幕一块,已能隱约看到云层在向东南移动,云层间也已透出灰白的顏色。
  黑夜消散。
  远处的景象尽收眼底。
  雪原上,密密麻麻趴著成千上万只黄羊!
  (蒙原羚。)
  几乎是一瞬间。
  黄羊群也发现了围拢而来的猎人。
  拔腿就跑。
  雪原上瞬间出现了无数道黄色的闪电!
  毕竟黄羊只是俗称,人家的学名叫做蒙原羚,是牛科、原羚属的一种羚羊,极其善於奔跑,最高时速为90公里每小时!
  但快不过子弹。
  砰砰砰!
  眼前的黄羊群数量足够庞大,高华觉得完全不需要瞄准,隨便朝著空地开一枪,说不定就会有哪只黄羊闪电般撞过来主动挨枪子————
  炒豆般的枪声中,一头头黄羊应声而倒。
  枪声。
  獒犬的吠叫声。
  人类的大声呼喊。
  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,惊天动地,如排炮滚雷轰击而去,嚇得雪原上的黄羊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。
  这时候没人说传统逞英雄。
  大家都在开枪。
  没人用套马杆、绳索、弓箭这样效率低下的工具。
  从歷次捕猎活动中能逃脱性命的黄羊都是胆大心细之辈,短暂惊慌,它们渐渐匯成群,奔向东北边的小山丘,只要逃到那里,再衝下山坡,就能摆脱猎人的视线。
  至於猎人的马匹和獒犬。
  这些行动迟缓的傢伙只配跟在它们身后吃屁!
  羊群跑。
  牧民们排成直线骑著马向前追。
  高华不再开枪。
  无他。
  马术太烂。
  他担心自己仅凭藉双腿控马,会在开枪的时候从马背上掉下来。
  黄羊群贴地飞行一般冲向山丘,牧民们基本被甩在了身后。
  这时候枪声不断,他们也不敢放狗去追。
  不过围猎的精髓在於一个围”字。
  当黄羊群终於爬上山丘,迎接它们的不是自由,而是枪声!
  另一支狩猎队也赶来了。
  朝伦巴特尔当即率领眾人后撤。
  无他。
  会有流弹。
  反正他们这边打的猎物足够多,上百只黄羊,几千斤肉,足够他们处理很久了。
  跳下马。
  高华跟在眾人的身后在雪原上寻找倒下的黄羊。
  如此低的温度,猎物一旦中枪必然快速失温而死,根本不需要后续补枪,只需要將已经快要冻硬的黄羊拖回来即可。
  片刻功夫。
  上百只黄羊堆积如山。
  朝伦巴特尔大声道:“得赶快把羊运走,现在下了雪,狼也找不到吃的,我们这边的血腥味会很快把他们引来————”
  赵国寧扬了扬手中的真理:“有这个怕什么?”
  高华:“————”
  他拽了拽赵国寧的衣角,示意对方不要太气盛。
  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,而某些书里会写草原狼是草原人的精神图腾,杀狼如杀人亲爹————
  朝伦巴特尔摇摇头:“有枪是不怕狼————但狼最是狡猾贪婪,白天它们根本不敢来,怕的是它们晚上悄悄过来偷肉!咱们辛苦打的肉,它们偷走吃了,咱们吃什么?”
  赵国寧想了想,满脸认可:“您说得对!”
  手脚麻利帮著装车。
  满载而归。
  到了营盘天已经又快黑了。
  留下来的人看到如此多的黄羊很是兴奋。
  赵礼站在高华身边悄声说道:“在珠日和的收购站,一只成年的黄羊连皮带肉能卖二十元,几乎是学徒工一个月的工资————因此,咱们要把羊全部拉走,需要给出差不多类似的报酬。”
  赵国寧皱眉:“这不是咱们打的猎物吗?”
  赵礼扭头:“可这里是人家的草场。”
  赵国寧不再言语。
  赵礼小声道:“其实牧区的领导不太喜欢內地人跑来收购羊————黄羊皮是上等皮夹克的原料,一般都出口给了东欧,好肉也一样出口,那些剩下的边角料才会运到呼市等城市供应给市民。”
  高华问道:“也就是说咱们的到来,影响了牧区的出口任务,还有正常的物资供应?”
  赵礼点点头,笑道:“这么说也没错。但这里更加靠近四九城,所以牧区的领导再怎么样不愿意,每年咱们都会组织人手过来打猎。”
  好吧,京爷威武————高华面无表情。
  新鲜黄羊烤肉是草原上的著名美食。
  虽说这些是送往轧钢厂的物资,但多一只少一只也不重要,反正休息明天一天,后天还有一次类似的狩猎。
  ——
  狩猎的激奋和劳累使每个人胃口大开。
  高华大快朵颐。
  吃完饭。
  所有人回到蒙古包沉沉睡去。
  后半夜。
  两声枪响让高华从梦中醒来。
  帐篷外狗吠震天。
  赵礼和两个民兵当即提著枪和手电筒走了出去。
  片刻后。
  他们又从外面回来。
  赵礼神情紧张:“听说刚才有狼摸到了营盘边上,不知道是盯上了咱们的猎物,还是想掏牧民的羊————老朝伦请求我们帮忙今晚守夜。”
  说完。
  他看向赵国寧:“你当过兵,你来安排。”
  赵国寧看了看表:“现在是四点,差不多要到七点天才亮,一共三个小时,所以也没有什么好安排的,我们十五个人分成三组,这样每个小组的火力別说是面对狼了,就算是熊瞎子也能打成筛子!”
  赵礼轻轻点头,手指高华:“小高跟我一组吧。”
  出门在外,相互关照。
  高华没有拒绝。
  他扛著枪跟著赵礼走了出去。
  门外夜色如墨。
  几只手电的光芒就是全部的亮光。
  远处不知道是夜风的呼啸,还是狼群的嗥叫,听的人有些毛骨悚然。
  但冰冷沉甸的真理又给了人无穷的勇气。
  一夜过去。
  第二天清晨无风无雪。
  蒙古包的炊烟如同古诗里描述的那样,大漠孤烟直,直直飘入低矮的天空。
  牛羊还在慢慢地反芻,阳光已驱走了冬夜的寒气,牛羊身上的一层白霜刚刚化成了白露,很快又变成了一片轻薄的白雾。
  高华打了个哈欠。
  在他旁边,三个民兵也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情。
  一骑快马飞来。
  很快。
  朝伦巴特尔从远处跑来,笑容满面:“赵同志,你们轧钢厂发来电报,说是筹集的生活物资今天就会送来,让你们派人去车站接车,还说若是有打到的猎物,一併送到车站,晚上会有一趟返回四九城的货运列车从这里经过,到时会顺便把猎物拉回去四九城!”
  高华面露喜色,望向赵礼:“我押车回去吧。”
  赵礼疑惑。
  高华压低声音:“忘了那头牛啦?”
  赵礼这才恍然大悟,点点头:“確实,早一天把牛弄回去,治好的机会就大一分。”
  说完。
  他看向朝伦巴特尔:“那头牛可以交易了。”
  傍晚七点。
  火车准时进站。
  车站调度只给了十分钟的停靠时间,因此要抓紧时间搬运货物。
  十二个民兵也跟了来。
  除开赶著牛上火车费了点功夫,基本上五分钟不到就全部装车结束。
  ——
  汽笛鸣响。
  高华嘆了口气:“赵哥,你们多保重,我先走了。”
  赵礼挥手:“替我向办公室的人问好!”
  火车缓缓移动。
  高华脸上的遗憾之色愈发浓重。
  无他。
  赵礼等人回去小睡一会儿,就会跟著大部队再度前往草原狩猎。
  这种热闹每年就这么一次。
  过期不候。
  但高华看了看那头虚弱无力趴在车厢里的奶牛,心里顿时乐开了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