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9章 人心是相互的
  何秀兰也是喜上眉梢,一个劲地念叨著:“那就好,那就好,还是我儿子有本事,想得周到。”
  一家人正说著话,院门忽然被轻轻敲响了。
  “谁啊?”
  丁玲跑去开门。
  门口站著的,是村西头的赵老三。
  一个平时跟丁浩家没什么来往,甚至以前还说过丁浩閒话的汉子。
  他手里端著一个大碗,碗里是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野菜糰子,脸上带著几分侷促和不好意思。
  “浩……浩子在家不?”
  赵老三探著头。
  “赵三叔,有事吗?”
  丁浩走了出来。
  “那个……浩子,这是俺家刚做的,你尝尝。”
  赵老三把碗往前递了递。
  “俺也没啥好东西,就是一点心意。今天……今天多谢你分的肉,俺家那俩小子,长这么大,还是头一回吃熊肉呢。”
  他说著,黝黑的脸膛有些发红。
  “三叔你太客气了,快进屋坐。”
  丁浩笑著把他让了进来。
  “不了不了,俺还得回去呢。”
  赵老三把碗硬塞到丁玲手里,转身就要走。
  “三叔,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,儘管开口。”
  丁浩在他身后说了一句。
  赵老三的脚步顿了一下,他回过头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哎!晓得了!”
  看著赵老三的背影,丁浩脸上的笑意更深了。
  他知道,这几百斤熊肉,已经开始发挥它应有的价值了。
  夜色如墨,寒风卷著雪粒子,打在人脸上生疼。
  在哈塘村村口一棵光禿禿的老槐树后,一道黑影静静地站立著,与黑暗融为一体。
  张志国將身体的大半都缩在树干的阴影里,只露出一双眼睛,冷冷地注视著丁浩家院子里的那场喧囂。
  他看著村民们一个个从院子里走出来,每个人脸上都洋溢著满足和兴奋,手里都拎著一块血淋淋的熊肉。
  他听著那些发自肺腑的感谢和讚美,一句句“浩子敞亮”、“浩子有本事”的话,清晰地传进他的耳朵里。
  张志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但心里却已经沉了下去。
  他来之前,预想过很多种情况,唯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幅场景。
  这个叫丁浩的年轻人,手段太高明了。
  一头熊,几百斤肉,就把整个村子的人心都给收买了。
  现在再去问这些村民,別说是丁浩的坏话,恐怕连一句中立的评价都听不到了。
  他们只会把丁浩夸成一朵花。
  这条路,走不通了。
  张志国没有惊动任何人,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哈塘村,像一个来时一样无声无息的幽灵。
  他回到了財源镇的大车店,房间里依旧是那股劣质菸草和潮湿被褥混合的难闻气味。
  他脱掉外套,给自己倒了一杯冷掉的茶水,一饮而尽。
  冰冷的茶水,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。
  他在床边坐下,从帆布包里拿出那个小本子。
  本子上,“丁浩”两个字被一个圈圈著。
  他盯著那个名字,手指在粗糙的纸面上轻轻敲击。
  既然“现在的丁浩”已经无懈可击,那就去挖“过去的丁浩”。
  一个人不可能凭空转变。
  从一个游手好閒的二流子,到一个文武双全的英雄人物,这中间一定发生了什么。
  那个所谓的“老军医”,就是最大的疑点。
  但这个老军医来无影去无踪,根本无从查起。
  张志国换了一个思路。
  他提起笔,在“丁浩”这个名字下面,画了一条线,写上了“社会关係”四个字。
  他不相信,一个人能活得没有一点仇家和齷齪。
  尤其是丁浩这种有过“二流子”前科的人。
  第二天,张志国没有再去哈塘村。
  他换上了一身更不起眼的旧棉袄,脸上也故意弄得脏兮兮的,在镇子上的各个角落里閒逛。
  他最终在镇子最破旧的一个小酒馆里,找到了自己的目標。
  那是一个头髮花白,满脸酒糟鼻的老头,正就著一盘花生米,喝著最便宜的散装白酒。
  镇上的人都叫他“万事通”,只要给钱,什么陈芝麻烂穀子的事,他都能给你说出个一二三来。
  张志国走过去,在他对面坐下,也要了一瓶酒,两盘小菜。
  “老哥,一个人喝多没意思。”
  他给老头空了的酒杯满上。
  老头抬起浑浊的眼睛,瞥了他一眼,没说话,自顾自地把杯里的酒喝乾。
  “我请你。”
  张志国又给他满上,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两张一元纸幣,推到了老头的面前。
  老头的眼睛里,终於泛起了一丝光亮。
  “想打听啥?”
  他沙哑地开口。
  “哈塘村,丁浩。”
  张志国言简意賅。
  “丁浩?”
  老头嗤笑一声,又喝了口酒。
  “那小子现在可是名人了,省里大官的女婿,打狼的英雄。他的事,满大街都知道,还用得著问我?”
  张志国心中暗暗腹誹,人家现在是打熊的英雄了!
  只不过,
  现在信息传递的没有那么快罢了。
  “我想听的,不是现在。”
  张志国把酒瓶往他那边推了推。
  “我想听他以前的事,还没变成『英雄』之前的事。”
  老头眯起眼睛,打量著张志国,似乎在判断他的来意。
  张志国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张一元纸幣,加码了。
  一共三块钱。
  这笔钱,足够老头舒舒服服地喝上一个月的劣质白酒了。
  老头的呼吸,明显粗重了一些。
  他左右看了看,压低了声音。
  “你想知道他以前?他以前就是个混子!不务正业,偷鸡摸狗,村里人谁不烦他?”
  “哦?”
  张志国不动声色。
  “那他跟谁有过节没?结过梁子那种。”
  “有过节?”
  老头想了想,一拍大腿。
  “那可不就得是隔壁下溪村的刘二赖子了!”
  “刘二赖子?”
  张志国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。
  “对!那个刘二赖子,也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  两个人就是狼狈为奸,沆瀣一气!我听说啊,有一次,刘二赖子想抢丁浩打到的猎物,结果被丁浩那小子反过来给揍了一顿,还把大腿给扎了一个血窟窿!这梁子,可结大了!”
  老头说得眉飞色舞。
  张志国的心里,却亮了起来。
  刘二赖子。
  这是一个绝佳的突破口。
  一个被丁浩揍过,又同样是地痞流氓的人,心里对丁浩,必然充满了嫉妒和怨恨。
  从这种人的嘴里,最容易挖出想要的东西。
  他把那三块钱,塞进了老头的手里。
  “老哥,多谢了。”
  他站起身,將杯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,转身离开了酒馆。
  他已经有了新的目標。
  他要去会一会那个,被丁浩扎了一个血窟窿的刘二赖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