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 匯合云县,二流道兵追风豹卫
  这天,秋高气爽,天色如洗,一支上千人的军队整齐列阵於校场之上,甲冑鲜明,衣袍统一,旌旗在微凉的秋风中猎猎作响。
  士兵们静立,虽是首次出征,却无半分慌乱。
  高台之上,林叶与刘正华並肩而立,目视这支亲手编成的队伍。
  此次出征,刘正华主动陪同,其一,此行要对付北匈探子与土匪,敌方可能藏有一流武者,他不放心林叶独涉险地;
  其二,距他初到襄县已逾一年,剑派守护人员恰逢轮换,原本的真传弟子,包括王青,皆已奉召回派,新来的几位真传林叶並不熟识。
  他担心若真遇突发状况,对方未必尽心竭力。
  更何况,刘正华的道兵,剑翅螳螂,正適合这样的战场。
  当年约定剑派只作守护之职,本是顾虑朝廷忌惮,不参与领地与外的斗爭。
  但与北匈交战又是不同,此战可以放手施展,毕竟是面对外族,朝廷也乐於见到。
  林叶身侧,还伴著一只青锋游骑,这是他以新近孕育的腐壤蚁仆与剑派交换而得。
  如今他已突破二流武者,可契约二流道兵,青锋游骑的机动力与侦察力,將在行军与作战中发挥奇效。
  林叶环视眼前这支齐整之师,经过数日严苛选拔,终於凑出这千余人的阵容,虽谈不上百战之师,却也绝非乌合之眾。
  至於彼此间的配合与默契,只能在行军途中慢慢磨合。
  他深吸一口气,扬声令下。
  军队如缓缓展开的洪流,依次开拔。
  前锋是三百骑兵,得益於林家马场的恢復,以及专门畜牧镇子的支援,总算凑齐这批战马。
  鑑於此行主要对手是马匪与北匈轻骑,骑兵被安排在队伍最前,以便应对高速衝击与迂迴袭扰。
  隨后是弓箭手阵列,长弓负背,箭囊饱满,再后是盾兵与刀兵。
  最后,是三百余名杂役与后勤兵,他们驱赶著满载粮草与铁甲的马车,確保大军补给不断。
  值得一提的是,石铁镇恢復生產已有一年,此次出征的护甲多为本地出品,铁甲已配发至半数士兵,因为沉重,先放在马车上拉著。
  军队所有的人都配了皮甲,因为皮甲轻便灵活,所以此刻都穿在身上行军。
  因陆路已全线打通,路况远胜往昔,行军速度比上次赴云县快了不止一筹。
  仅两日光景,大军便顺利进入云县境內,
  刚一进入云县境內,远远便陈家的人马迎候在道口。
  在他们的引领下,大军一路平稳过境,並未引起骚动,队伍如一条沉默的长龙,直向县城方向行进。
  行经当年的镇子时,林叶不由勒马驻足。
  因襄县的人已陆续迁回故土,去年才新建起的镇子如今已渐显荒凉,往日炊烟裊裊的景象不復存在。
  隨行的陈家人低声告知,原来的管事李良师兄也已离开镇子,回到县城的家族中任职。
  林叶闻言,心中不禁一沉,说起来,自己终究是对不住李良师兄,將人家亲手建起的新镇弄得荒废,连管事的差事也丟了。
  日后若有机会,定要设法补偿一二。
  大军继续前行,越靠近县城,视野越发开阔。
  远远地,便见城外已有一支军队安营扎寨,旌旗招展,显然已在此等候多时。
  那是云县的军队,显然提前接到消息,特意在此迎候襄县兵马。
  林叶与刘正华双双催马向前,隔著一段距离,便听见对方阵中传来一声豪迈的笑语:
  “贤弟多日未见,为兄甚是想念啊!”
  声音浑厚有力,带著熟悉的爽朗与自信,正是陈诚。
  林叶闻声,却是一时未答,只是凝神注视著靠近的陈诚。
  他端坐於一只豹形道兵背上,整个人仿佛与这头道兵融为一体。
  那豹子通体修长而矫健,体长近一丈二,肩高约六尺,身形匀称,充满蓄势待发的力量感。
  皮毛为暗金与墨黑相间的流线型斑纹,在日光下泛著淡淡的金属光泽,仿佛每一寸都被灵纹浸染。
  四足粗壮,爪尖漆黑如铁,微弯而锐利,形如精心锻打的短刃。
  尾巴细长坚韧,尾尖带一截骨质凸起,色泽深暗,与流线型的身躯呼应。
  头颅线条流畅,双耳竖立,耳廓內侧隱约可见细密的感应纹路,一双琥珀色的竖瞳沉静锐利,鼻吻短而有力。
  背部中段有一处天然的鞍状灵纹区,微微隆起,色泽深於周围皮毛,表面流转著细密的金色灵纹,陈诚正坐在此处。
  四肢外侧同样刻有流动的金色纹路,形如燃烧的暗焰脉络,静止时也透著內在的力量。
  刘正华在旁低声提醒:“这是二流道兵追风豹卫,可骑乘,速度极快,是外郡的道兵。”
  林叶回过神来,嘴角一扬,打趣道:“我看大哥不是想我,是想腐壤蚁仆了吧?”
  “一样一样,既想贤弟也想蚁仆啊。”陈诚笑著,已策动追风豹卫缓缓靠近,豹蹄落地轻而稳,带起一阵微风。
  “小弟承诺,下个月孕育的道兵一定交给大哥。毕竟才孕育三只,领地灵植也不够用,还要供给剑派。”
  “那可说好了,下个月可得给我,哈哈哈!”陈诚豪气干云地大笑。
  “大哥这次也亲自参加徵召?”林叶好奇问。
  “我上次参加徵召时还不是领主,曾率队到边境抗击北匈。
  可自打成了领主,就得守著家族契约的巢穴,身不由己,每次徵召都没去成。
  这次本来也不想去,可听说老弟你都去了,我哪能露怯?
  而且这次只是清剿马匪和探子,危险性不大,家族里的老傢伙们也就勉为其难答应了。”
  “这次我可要趁机多杀些北匈探子。你哥我在当年战场上也是有名號的,可没少杀北匈人。
  北匈听到我嗜血豹的名號,那是退避三舍,哈哈哈!”
  林叶望著陈诚得意洋洋的模样,心中暗笑,“神特么的嗜血豹,还退避三舍,隨便来个萨满教的一流武者都能打得你满地找牙”。
  不过有点名號倒可能是真的,毕竟他也是二流武者,加上这只擅长速度的二流道兵追风豹卫,若无强力武者阻拦,一人就能杀穿一支百人队;
  若用游击战法,二三百人也不在话下。
  他再回头看看自己的青锋游骑,速度是快,可惜不能骑乘。
  当时自己还颇为得意,如今一比,真是货比货得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