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3章 玄龙臥雪
  宓之上了马车,马车旁站著李庆绪和杜魁。
  等宗凛走近了两人便拱手。
  李庆绪说的是书院一事,今日要办该办的事都办妥了。
  而杜魁则是来送外头的来信。
  都是老规矩了,宗凛点头,听完后接信上马车。
  马车启程往回走,杜魁和李庆绪两人半晌没动。
  “先生,你瞧见了吧?”杜魁吭声。
  李庆绪看他一眼:“没,眼瞎,啥都没看见。”
  杜魁一噎。
  良久李庆绪才嘆:“活得久了,稀奇事又得一件。”
  杜魁点头,可不稀奇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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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李先生是看著主子长大。
  而他本人是陪著主子长大。
  他俩谁见过主子抱著人在外头啃得如此难捨难分啊?
  “我先走了。”杜魁翻身上马。
  “干啥去?”
  “洗眼睛,怕眼睛瞎。”
  插科打諢是插科打諢,这俩人心里都知道对方自有琢磨。
  到曹府时天快黑了。
  宗凛最终还是成功把人给哄好。
  不过这女人有条件,要他寻窝鸡崽子给她养著。
  虽然中途宗凛表达了非常强烈的不理解,但三娘非要。
  还说他属鸡,她是在给他养儿子,要是儿子被人抓去吃了,还要他为子报仇。
  得,怎么说都有她的理,宗凛实在拿她没办法。
  今儿出去一整日宓之已然累了,进了曹府,她摆摆手扭头就走,乾脆爽快得不行。
  这夜睡得早,主要是想著明儿下午就走,又是一顿车马劳苦,不早睡不行。
  睡得早,睡得饱,起来时宓之就让金粟去递消息,要邀曹湘娘一道赏菊花。
  毕竟答应过,加上確实很少见入冬后还依旧盛开的菊花,用过早膳,宓之穿戴整齐后就见曹湘娘过来寻她。
  “也是我不好,想著別走空,这才让我那丫头寻你早了些,可有扰到你?”宓之笑问。
  “您客气,哪里就扰到了,其实您今日就是不寻我,我也是要寻您的。”曹湘娘俏然一笑:“菊花盼著您赏,您若不去,她们只怕得可惜死。”
  其实意思就是说,要再不去,花就要谢了。
  宓之闻言乐出声,隨后起身朝外走:“得,咱走吧。”
  真嫻静假嫻静无所谓,用对地方就挺好。
  曹家的菊园是淮南郡出了名的,里头各品菊花皆为人所称道。
  除开秋日盛开的那几种稀奇的菊,听说五月时也会有菊盛开,还是人家自个儿培出来的。
  五月菊啊,任谁来看都得称上一句厉害。
  菊园很大,稀品珍品很多,曹湘娘一路都適时介绍著。
  一路看下来,確实,天冷了,还坚持著不凋谢的极少。
  宓之倒是还挺稀罕里头的墨菊,这株墨菊是里头为数不多还张扬盛开的。
  芯子里头纯白,越往外顏色越深,整个儿呈现的是酡紫,紫得发黑。
  “这株墨菊是我父亲前些年从外头弄来的,他给取了个名儿,叫玄龙臥雪。”曹湘娘笑道。
  好的菊花可以当银子使,有些豪商典押东西就会用珍品菊花。
  像这株,即便宓之不懂行也知道,绝对的珍品稀品了。
  “的確是个好名儿,很漂亮,很合適。”她点头。
  曹湘娘闻言看了她一眼,宓之注意到了,但她眼神清亮,宓之也就没在意。
  俩人在园子里逛了个遍,宓之这二十来年看的菊花都没今日看得多。
  实在是过足了赏菊的癮。
  见宓之倦了,曹湘娘又把宓之亲自送到客院,然后自个儿才回。
  怎么说,很客气,但並不觉得冷漠疏远,也叫人不觉得討好巴结。
  实话说,她这样的距离確实很叫人舒適,让人愿意亲近。
  今日原本午膳也要摆宴,就像来时那样,不过宗凛拒了。
  他说摆宴耗功夫,有一回就得了,其他没必要。
  於是午膳就还是在院里吃。
  吃午膳的时候金粟就在旁边跟宓之说:“奴婢打听出来,说是原本这十二姑娘前头还有两个未出阁的姐姐,论序齿她本是可以晚点定亲,但听闻这回的亲事是十二姑娘自个儿主动去跟曹太守请来的。”
  十二姑娘就是曹湘娘,行十二。
  宓之笑著没说话。
  “主子,奴婢觉著这位曹姑娘不是一般人。”金粟最终总结。
  “怎么说?”宓之反问。
  “这事儿说是打听出来的,但实则,大户人家的家事又岂是奴婢这个外人隨意就能打听的呢?”金粟摇头:“无非是想借奴婢的嘴说给您听罢了。”
  为著自家府里的名声,再是如何蝇营狗苟的人也不会主动暴露是闺女主动求亲的內情。
  曹英节他就不可能主动告知。
  这事要没人主动说就很难知晓,但这回金粟还就是如此恰巧地知道了。
  多巧的事。
  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,示好而已,提前表明了她的立场,是挺好。
  “这事就到这儿,不必再跟旁人说,也不必与我娘家人说。”宓之搁下碗,拍了拍金粟的手。
  该知道的人知晓就行。
  这么想著,估计娄凌风提前见到人也不一定都是巧合。
  “是,奴婢明白。”金粟应下。
  吃过午膳,宗凛那头就派了人过来,说是可以准备出发了。
  这回要在驛站歇一夜,明日一早才到王府。
  带来的东西不多,宓之这边准备好就朝前院去。
  这回就是曹英节和黄氏一道送出门的。
  见到小廝们往马车上搬的东西,宓之这才明白方才曹湘娘的眼神是什么意思。
  那玄龙臥雪在一溜的菊花里实在惹眼极了。
  俩人朝马车走去,宗凛见她眼神往那处看,就笑:“你这一天天三心二意的,前头喜欢红山茶,后头喜欢菊花,说说,何时喜欢上的?”
  宓之看他一眼,扶著他手上马车:“今日。”
  准確来说是刚刚。
  喜欢什么呢?
  喜欢的不是墨菊好看,更不是寓意高洁。
  就是喜欢这种感觉。
  多俗气啊。
  但宓之承认,她就是这么一个俗气的人。
  “得了,把心放回肚子里,回去就让人送去凌波院。”宗凛捏她手。
  “说的像是我说了你才打算送一样,这墨菊原本就是要送我的,你装什么呢?”宓之扬了扬下巴,並没谢他的打算。
  宗凛挑眉,不置可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