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7章 谢明月: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回
  可有一次,李秀琴来时,正撞见谢明月脸上带著未消的鲜红巴掌印,眼眶也是肿的。
  李秀琴心疼得直掉眼泪,忍不住数落:
  “当初……你总一口咬定那李三煜是什么三皇子,娘……娘也昏了头,信了你的,陪著你胡闹。
  可你看看,最后落得个什么下场?
  就你现在这样……
  还不如当初就老老实实,嫁在隔壁桃溪村呢!
  好歹离家近些,娘多少还能护著你一些……”
  这些陈年烂帐,犹如揭开了血淋淋的伤疤。
  谢明月一听就炸了,尖声呵斥:
  “闭嘴!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?当初要不是你也没主意,我能那样吗?现在倒来怪我!”
  李秀琴也委屈起来,声音发颤:
  “当初要不是你信誓旦旦跟我说他是什么皇子,我能由著你胡来吗?
  再说了,我看你就是记岔了!
  他顶多算个家底厚些的寻常子弟!
  一个金尊玉贵的皇子,怎么可能在咱们这村子里,任劳任怨干一整年的苦力活?
  你瞧瞧他那样,早上雷打不动去铁匠铺抡大锤。
  下午才能腾出空做点自己的事,我看他比村里那些正经汉子还要辛苦些!
  这样的人,怎么可能是高高在上的皇子?
  明月啊,咱別再执迷不悟了行不行?
  如今你已经嫁了人,就……就收收心,和女婿好好过日子吧……”
  “和他好好过日子?”
  谢明月像是被这句话给彻底点燃了,积压已久的怨愤、屈辱、不甘轰然爆发。
  她猛地抓住李秀琴的手臂,眼睛赤红,字字泣血般从牙缝里挤出来:
  “娘,你睁眼看看我过的这是什么日子!
  別说姓马的对我动輒打骂,连个丫鬟都敢给我脸色看!
  我想上街买盒胭脂都得看他心情,伸手討钱像条狗!
  这就是你说的『好日子』?
  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后悔吗!
  我寧愿回桃源村种地,在厂里做事,也不想在这马家地狱里多待一天!”
  李秀琴听她这么口不择言,嚇得魂飞魄散。
  慌忙上前捂住她的嘴,声音压得极低,带著哭腔:
  “哎哟我的小祖宗!这话你心里头抱怨抱怨就得了,怎么还敢说出来!
  要是……要是被女婿听见,可怎么得了!”
  谢明月一把挥开她的手,恨恨地“呸”了一声:
  “什么女婿?他那年纪,都赶上我爹了!”
  她像是豁出去了,將满腔的屈辱与怨恨倾倒出来:
  “他……他那方面根本不行!
  还死要面子,变著法子折腾人!
  心思又花,在我和那个贱人谢招娣房里换来换去。
  今夜住我这儿,明晚就住谢招娣那边。
  他把我们当……当什么了?简直、简直禽兽不如!”
  李秀琴听得老脸通红,又急又气,忍不住教训道:
  “你、你胡咧咧些什么!嫁鸡隨鸡嫁狗隨狗,女子三从四德的道理你都忘乾净了?
  哪有……哪有女子这般议论自己夫君的房事的!”
  谢明月只是冷笑,眼神怨毒。
  李秀琴拿她没办法,转了话头,小心翼翼地问:
  “那……那个谢招娣,进了马家做妾的事,你说……谢广福他们一家,知不知道?”
  谢明月摇头,语气冷淡:
  “我怎么知道,去年我刚嫁过来,就发现这谢招娣在马家做妾。
  我就故意把谢锋他们一家在桃源村过得好、发財了的消息透露给谢招娣那蠢货。
  她果然急吼吼地告诉了她爷奶爹娘。
  听说后来……
  就在咱们学堂建成、摆五喜村宴的时候,他们一家子就回村去找谢广福了。
  只不过,后来不知怎的,他们都被扭送到县衙大牢里去了。
  再后来……就都死在大牢里了。
  为这事儿,谢招娣恨死我了,再也不跟我讲话。
  不过我也无所谓,她那么蠢笨,还能爬到我头上去不成?”
  “咦?不对啊。”
  李秀琴一脸怀疑。
  “去年?谢老太和谢老汉回桃花村了?不可能啊!
  以谢老太那泼辣性子,要是回了村,少不得要闹翻天。
  我们天天住在村里,怎么可能一点风声都没听到?
  明月,你確定他们一家回了桃源村,又被送进大牢,最后死在牢里面了?”
  “千真万確!”谢明月篤定道。
  “谢招娣亲口跟我哭诉的,还能有假?”
  李秀琴眉头紧锁,喃喃道:
  “那要是真的……谢老太他们肯定是被拦在了村口大榕树下。
  这事儿……我得想法子去问问那王老五。
  要是你说的是真的,那谢老太、谢老汉,还有谢广金一家的死,
  恐怕……跟谢广福他们脱不了干係!”
  谢明月眼神一亮,像是抓住了什么:
  “娘,你说会不会是……谢锋?
  王老五把人拦下,谢锋去『应付』了他们?
  时间也对得上,五喜宴之后没多久,县里就开始传我婚前不检点的谣言!
  定是谢锋从他们嘴里问出了什么,故意坏我名声,才害得我落到今天这步田地!”
  李秀琴恍然大悟,隨即又嚇得脸色发白:
  “明月啊……这、这要是真的,那事儿可就捅破天了!
  谢锋他……他逼死自己的亲爷奶、亲大伯一家?
  这在咱们大寧朝,可是十恶不赦、忤逆不孝的大罪啊!
  是要被千夫所指、律法严惩的!”
  没错,大寧朝承景帝素来以孝治天下,极重人伦纲常。
  父母祖辈,即便有错,子孙亦不得忤逆伤害,否则便是触犯“恶逆”之条。
  为世人所不容,为律法所严惩。
  谢锋若真涉及逼死至亲,其道德与律法是容不下他的。
  但李秀琴隨即又忧虑起来:
  “不过,就算知道了,咱们也没证据啊。
  那王老五可是理事会的人,能胳膊肘往外拐,说谢锋不好吗?
  况且谢锋现在在京城做官,听说还是玄策卫的。
  就算这事儿捅到府衙去,只怕……也没人能奈何得了他吧?”
  谢明月嘴角勾起一丝冷笑:
  “娘,您糊涂了?咱们为什么要『捅』到府衙?
  我们只是……『散布真相』啊,当然不会指名道姓去告官。
  况且,他谢锋能做初一,就別怪我做十五。
  他能坏我名声,我就不能让他也尝尝被千夫所指的滋味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