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4章 荤菜
  郑处长一巴掌打在李贵肩膀上:“有你这句话,我就放心了!”
  在大柵栏的东来,三轮儿的挑夫要价三角,显然是很高的价钱,不过李贵今日另有要事,倒也不在意。
  李贵带著郑科长进了东来顺,那搬运工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,道:“真特么的会玩,我要是再多拉几次,我就可以尽情的玩了。”
  李贵和郑主任一起,在正南方的主桌上坐下,示意郑处长多要几道菜。
  郑科长也不客气,一上来就是好几个盘子,哪有什么荤菜。
  “郑主任,你给我指个路吧!”
  李贵一指赵组长,介绍道:“这位是我在延平的一个老乡,他叫赵!”
  赵组长立刻起身,而郑主任则是和赵组长握手,算是打过招呼。
  然后,他把赵队长的儿子给介绍了一下,那男孩站起来,向他行了一礼。
  郑主任道:“快请坐,我们好好聊聊!”
  “我觉得这个女孩很好,很聪明,也很有教养!”
  然后,两人开始吃饭喝酒。
  一顿饭吃的差不多了,郑处长提议去小便。
  李建华朝赵队长使了个眼神,赵队长也赶紧跟了上去。
  来到茅房,赵组长拿出一份鼓胀的文件袋,悄悄地往郑科长口袋里一放:“郑主任,这几天就拜託你照顾一下那几个小孩了!”
  郑科长也是喝醉了,但他能感觉到,赵队长正在將什么东西放进他的口袋里。
  “乖,等我上了洗手间,我们再聊!”
  上了厕所,郑处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棕色的信封,里面有一叠纸和一叠纸,一共五十块钱。
  郑处长的月薪也就六十多,相当於白拿了一个月工资。
  从卫生间出来,郑科长露出温柔的微笑,用刚才在卫生间里牵起小吉吉的手,拽著他身后的队长,一副亲如兄弟的模样。
  进了房间,坐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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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李院长,此子是个人才,我对他很有信心!”
  郑主任看著自己的领导,抽了一根香菸:“那就让他和你侄子在工厂里混吧!”
  李贵,李建华,以及那名小队的组长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心中都在想些什么。
  事情就这么定了。
  吃饭喝酒。
  一行人见太阳都快落山了,便各自散去,西洛也走了。
  回去后,他对领导千恩万谢,他的儿子是个临时工,但如果能成为正式员工,那就是正式员工了。
  “李老弟,等他成为正式员工的时候,可要多谢你的帮忙!”
  “不客气,我只是还你一个人情而已。”
  一行人返回百顺巷,冯小美为眾人泡了一壶醒酒茶。
  李春霞带著媳妇周梅正在打扫卫生。
  赵队长见时间差不多了,便向他们告別。
  李贵和陈金凤本是要好好款待他们的,但这两个人都急著回家告诉家人,又担心天色太暗,走不动路。
  赵队长的儿子,在赵队长的鞭子下,坐在一辆摩托车上。
  “啪”
  赵队长驾著一辆车子,扬长而去。
  陈金凤和赵上尉告別后,便和冯小美一起动手做饭,李建华和李贵、媛媛、大栓两个人,又把大栓也带来,一起到了新房子里。
  “叔叔,我们的红军来了!”
  周梅用一张抹布將炕上的灰尘擦得乾乾净净:“进来吧!”
  李贵见侄儿儿媳动作这么快,也很是高兴:“行了,我们先歇一歇,你姑姑和小美正在准备晚饭,等会儿再收拾。”
  李春霞在灶台上加了一把柴火,又在灶台上开了一锅热水,然后拄著老腰道:“老咯,年纪大了,干活都站不稳了!”
  “跟我小时候比起来,简直是天壤之別!”
  “五年前的事情,对我来说,也不是什么难事。”
  李贵赶紧把妹妹抱起来:“大姐,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,就让大栓和你媳妇去做,必要的时候,我们可以帮你!”
  “你一把年纪了,就不要这么劳累了,不仅身体不好,还要进医院!”
  李春霞笑著点了下头:“对了,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,那套公寓还在,我准备今晚就搬走!”
  李贵一听,也觉得两个人住在一起实在是太麻烦了:“行!”
  “红嫂,你和大栓一起回家,家中的细米儿,每人挑二十两,分给你姨母她们。”
  李春霞也不推辞,他们家都是些杂粮,二栓还留了点,他在厂子里工作,早晚都要照顾好自己的丈夫,让他吃喝好。
  李春霞本来是打算留给大栓的,用来做包子,再配上玉米粉,足够他一个多月的肚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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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晚餐的时候,李贵和李建华都喝了不少的酒,但这並不妨碍他们两个人继续喝酒。
  “咦,好大的手笔。”
  红霞结束了工作,从外面走了进来,惊讶地说道。
  “丰盛吧!”
  陈金凤捧了一碟煎得金黄的荷包蛋,道:“那就请你吃一顿。
  “为了给你姑姑一家接风洗尘!”
  李春霞的情绪非常的激动,她的脸上满是激动之色,她的脸上满是喜悦之色。
  一家人变成了城市居民,李春霞心中也是美滋滋的。
  李春霞一家现在已经是一户普通的家庭了,他们的家庭都是靠著食物吃饭的。
  李春霞想著,只要抱上了孙子,她的生活就会变得很幸福。
  “大栓,您和您的媳妇可要加把劲了,要是我能在这一年里让我有个外孙就更好了!”
  “娘!”
  她喊了一声,又喊了一声。
  周梅被眾人的鬨笑弄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  大栓对老娘说:“我和我老婆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,让你早日有个孩子。”
  孙子成了陈金凤心中最大的一块心病,她看到了李建华和冯小美。
  “红队,你也要快!”
  李建华说道:“妈妈,我们之前说过,等圆圆长大了,我就和小美姐结婚!”
  冯小美心中焦急,却又无可奈何,李建华拿自己的儿子当挡箭牌,李贵和陈金凤也无可奈何。
  虽然不能说自己的孙子对自己的孙女不闻不问,但自己的孙女却是自己一手带大的,对自己疼爱有加,呵护有加。
  再说了,媛媛这么聪明,这么聪明,这么会討好他们的。
  陈金凤嘆息一声,说道:“我们等了很久,也不差这两年,只是小美等得太辛苦了!”
  冯小美:“放心吧姑姑,我等得起!”
  “小媛媛这么可爱,我也很喜欢她,你再等等,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!”
  晚饭过后,李春霞將大栓送回了他们的新房子。
  吃过晚饭,冯小美来敲门。
  “这是我们的军队!”
  冯小美背著手,將自己刚刚编织好的围巾递给了李建华,然后也不等李建华回答,便转身向门口走去。
  冯小美关上门,心中却是砰砰乱跳,这围巾还是陈金凤传授给她的,用了很长时间,方才將围巾定型。
  “小美,这围巾是我哥哥的吗?”
  “嗯!”
  冯小美俏脸一红,低声应了一声。
  “小美姐姐,你能不能帮我做个围巾!”
  两个丫头吵得不可开交,冯小美也不似刚来的时候那么拘谨了。
  另一边,李先生看到那条白色的围巾,將围巾裹在了自己的身上,顿时觉得很舒服。
  晚饭的时候,郑仁又餵了女儿一些酸奶,让她消化吸收,她除了喜欢吃肉之外,什么都好。
  第二天,李建华和大栓同乘公共汽车,最重要的是,他嫌坐三轮车太浪费了,他只好和大栓坐公共汽车,就连这个大栓也要把车费存起来,要用双脚行走。
  进了厨房,大栓又开始了他的刀法练习。
  来娣同志是个有能力的人,你要是不让她做,那可就不好了,叫人看扁了,所以陈金凤只好由著她。
  到了午饭时间,由於没有什么好东西,李建华就用油炸过的大块土豆,做成了麻辣土豆丝。
  然后,他又吃了一盘黑木耳,又吃了一盘青菜。
  他还特意为苏的工程师们准备了一条香肠,作为一个好战的国家,他们喜欢吃肉。
  午餐过后,小达莎找到了他,告诉他在工作结束后可以再等一会儿。
  李建华向小达莎询问事情的经过,而小达莎却没有回答。
  傍晚下班后,小达莎把他叫到寢室,看见桌上放著一瓶伏特加和一只烤鸡,知道小达莎是来和他一起喝一杯的。
  女战士很勇敢,一饮而尽。
  她用生涩的华夏话,向李將军表达了自己的爱意。
  大意是,我很欣赏你,你要是能看上我,那你就喝吧。
  李建华陷入了沉思,如果说他不想要一个漂亮的女人,那就是违背自己的意愿。
  但是现在,他和冯小美的手都握在了一起,两人每天都在一张桌上,生活在一个房间里,他不想让自己的感情受到影响。
  “抱歉,达莎,我有喜欢的人!”
  李建华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去。
  他真的很想做一回贱人,可惜,现在的时代,现在的社会,都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  流氓可不是开玩笑的,他就这么错过了,真是倒霉。
  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就到了三月份,这一天正好是二月二龙抬头,
  这是一种传统的做法。
  昨天傍晚,范厂长把两块猪肉递给了李贵,李建华煮起了猪玀肉。
  午饭时间,他做了两盘菜,送到了焗长面前。
  “小范,这是谁家烧的?”
  范閒问道。
  “主任,这事肯定是小李乾的!”
  副总闻言点点头,吃完饭就去了厨房。
  “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?”
  他只是个副总,李建华应该叫他主任。
  “小李,你今天下午给我烤了一块猪玀兽?”
  “嗯?是不是工厂的老板不喜欢吃?”
  李建华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,但看到老板脸上那灿烂的微笑,他就知道,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  “美味,非常美味,你这里有没有猪脑袋?”
  李建华立刻明白了,这是要送给自己的老板。
  “嗯,两只猪,一只没有吃!”
  工厂的老板一拍手:“那行,去拿张油纸,帮我把这东西包装好!”
  “行,那我现在就帮你打包,但你得先告诉我们总监,不然这猪要是被打烂了,我可不好交待!”
  厂长嘿嘿一笑:“你別急,回头我跟她说一声!”
  厂长这才心满意足的抱著猪脑袋离开,毕竟他今天已经分了两个盘子,陈金凤趁著这个机会,將那块还在往外蹦的猪耳和那几块正在往外蹦的猪肉,全部用食盒装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