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章 我感觉引狼入室了
  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,看著江倚风搓著胳膊,叶露薇竟然也感觉到有一股冷风钻了进来。
  “走吧走吧。”
  他说著,单手拿著粥碗,另一只手轻轻推著轮椅,向书房里走去。
  回到了熟悉又陌生的闺房,江倚风放下粥碗,伸了伸懒腰。
  “还是这里暖和。”他偏头,挑眉∶“是吧?”
  叶露薇看著他唇角极力克制的弧度,后知后觉有些不对劲,自己好像上当了。
  江倚风挑眉∶“干嘛这样看我?”
  叶露薇看著放在桌面上的粥,粉唇抿了抿∶“我感觉,我好像引狼入室了。”
  而且是一头饿狼。
  江倚风脸上的笑僵住了,等了好半晌后,才清了清嗓子,“那我走?”
  “你去哪?”
  “回窝。”
  简简单单的两个字,却能让人听出一种悲凉的味道,那是作为君子被误解后的无奈与愤懣。
  叶露薇看著他心碎的表情,微微蹙眉。
  自己难道是误会他了?
  如果真是这样,岂不是无形之中伤害了一个好男人的心,明明今天自己是要哄他原谅自己的,可现在却说什么引狼入室,这,这对吗?
  看著他耷拉著的脑袋,叶露薇觉得胸口像是被什么沉甸甸的压了一下。
  江倚风耷拉著脑袋没错,但余光却是一直看著她。
  他不知道这个丫头脑子里此刻在想什么,但从那微蹙的眉头就能清楚,她现在脑子里一定在进行头脑风暴。
  正所谓,男人三分醉,演到女流泪。
  他没醉,也不需要叶露薇流泪,只需要演到她心软就可以。
  毕竟机会都是靠自己爭取来的。
  想著,他微微嘆了口气,挤出一丝微笑∶“粥你记得喝,凉了就不好喝了。”
  说完,他转身就走。
  感情里,比起一往无前的猛衝,偶尔的退后反而能起到以退为进的效果。
  果不其然,他这一走,让叶露薇更加確定了自己刚才误会了他。
  “那个,等等。”
  江倚风唇角勾了一下,微微偏头,“怎么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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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那些粥我喝不了,要不你再去拿个碗,我们分著?”
  满满的一碗粥,赶上一大碗米饭了,她確实喝不了。
  江倚风故作思考,“嗯……也好,要不浪费了。”
  说著转身坐了回来,端起了粥碗。
  没人注意到,他的唇角勾了勾。
  “你去拿碗呀。”
  “算了吧,还得刷,你先喝,能喝多少喝多少。”
  “剩下的你来?”
  叶露薇狐疑地目光看了过来。
  江倚风一下子想到了那日医院里的冰淇淋。
  靠,怎么搞得他真像特別喜欢吃叶露薇剩下的东西一样。
  “要不……一人一口,这让我还能少刷个碗。”
  这个提案一出来,江倚风直接在心里夸自己是个天才。
  既能增进感情,又能少刷个碗,两全其美。
  叶露薇看著他那双没有任何套路,只有不想刷碗的纯情眼眸,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,“也好。”
  “好好好。”江倚风笑了一下,拿起勺子盛了一勺粥,放在唇下吹了吹,“喏,你先。”
  看著她含住勺子吃下。
  江倚风也舀起一勺吹了吹,送进口中。
  “別说,哥们这手艺没得说。”他挑眉。
  “嗯,挺好喝的。”
 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她习惯了他的自卖自夸,也习惯了在这个时候点头附和一句。
  两个人你不嫌弃我,我不嫌弃你,一勺一勺的喝著。
  “我有个问题。”江倚风突然问。
  “嗯?”
  “就是,你们女生真的会对给你煮粥的男人產生一些滤镜吗?”
  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让叶露薇摸不著头脑。
  “我之前忘了在哪看的,有一个女的,因为那个男的给她煮了一锅白粥,就彻底爱上了那个男人,寧可跟家里断绝关係也要和那个人在一起。”
  江倚风慢吞吞的讲著,同时不忘把吹凉了的粥送到她的嘴边。
  “因为一碗白粥?”叶露薇有些诧异。
  “嗯,一碗白粥。”
  “好夸张哦……”她感嘆著,將嘴中的米粒咽下。
  “是吧,我也觉得夸张,如果一碗白粥都有这么大的魔力,我这三黑红豆红枣粥岂不是……”他傻乎乎的笑著。
  “那都是电视剧里的夸张情节。”叶露薇抿著唇。
  停了一会,她又说∶“就算你不给我煮粥,我也会和你在一起。”
  江倚风觉得好笑,他只是吐槽一句想要活跃活跃气氛,没想到她会联繫到自己身上,他眯起眼∶“可是我煮了。”
  “那就锁死。”
  她的回答乾脆利索,就像她签署必拿下的项目文件时那样。
  自信。
  江倚风的眼瞳微颤,笑了一声,低下头喝著粥。
  可恶,她把自己准备套路的话都说了。
  一时之间伶牙俐齿的他竟然不知道如何去搭这个话,只觉得心在跳,用力的在跳。
  叶露薇看著他低头沉默不语,“只要你不嫌弃我的话。”
  “嫌弃你什么,我可没有。”
  “作为一个妻子,我……甚至都不清楚你喜欢什么,可能是我对你的了解不够深,我对此很抱歉,所以能不能回答我一下,你喜欢什么?”
  叶露薇本想著去观察一下他的爱好,喜欢干什么,以至於不会再像今天下午姜涵问自己时,自己根本回答不上来。
  所以从今天江倚风回来,她就开始偷偷观察。
  可观察到现在,她竟然什么都没发现,他好像没有任何爱好。
  当然,除了她。
  毕竟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围著他转的。
  以至於她现在乾脆直接打起了直球,用自己的错来引导江倚风说出他的爱好,这样自己以后就能好好记住。
  记小本本上的那种。
  “喜欢什么?”江倚风已经將粥喝乾净了,眨了眨眼。
  他喜欢什么,这个问题,他突然被问竟然也不清楚。
  手术刀吗?
  鬼才喜欢那东西,要不是被迫学了医,谁愿意拿那个东西划来划去的。
  游戏吗?
  他的游戏天赋简直差的可怕,万年老黄金。
  音乐or影视?
  好像也没那么喜欢。
  看著叶露薇求知的,忽闪著的大眼睛,江倚风忽然知道他的爱好是什么了。
  他好色。
  低情商,我好色。
  高情商。
  “你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?”江倚风摸著下巴,“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呢。”
  “我啊,最喜欢你了。”